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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30日 星期四

a spot of bother

這是Mark Haddon的第二本小說,衝著對他第一本《The curious accident of the dog in the midnight》的喜歡我毫不猶豫買了這本,但我看沒多久就卡住,轉而看《Left to tell》,因為不喜歡書看一半,所以看完《Left to tell》我還是拿起本書。所幸這本書在某個階段就開始令人停不下來。

剛退休的George為了參加以前同事的喪禮而上街買黑色西裝,在試衣間George突然發現屁股上長了一個東西,突然間他眼前一片黑暗,一定是癌症!不知蔓延了沒?他要死了嗎?他還剩多少日子可活?對George而言,死亡就在眼前了。

George去看了皮膚科醫生,診斷出是濕疹,也開了藥擦。但George的疑心並沒有消失,他想起有人因醫生判斷錯誤而誤了生命的例子,於是他說服自己相信,一定是醫生判斷錯誤,他一定得了癌症。這,只是慘劇的開始。

George的女兒Katie是個單親媽媽,就在George發現屁股上長了東西沒多久後,Katie宣佈她要和男朋友Ray結婚,這個消息令George,George的老婆Jean以及他兒子Jamie很排斥,排斥的原因只因Ray是個藍領階級(雖然他很有錢),但沒人敢講,因為Katie是個強勢的女人。除了令人頭痛的女兒外,George的兒子Jamie也不惶多讓,Jamie是個同性戀,這讓George和Jean不知如何是好,但他們也不敢講,這一家人對於問題所採取的應對方法就是不提它,彷彿只要不提它,不讓他們看見Jamie的男朋友,他們的世界就會像他們想像的那麼平靜。這還不是最慘,George發現老婆Jean和他的前同事David有一腿,而且還是當場撞見,就在他的床上。而George竟然還是採取逃避的態度。於是他就在內有懷疑自己即將死亡,外有女兒,兒子以及老婆的煩惱下一步步逼近經神崩潰的狀態。

這個屬於中產階級的家庭不是只有George有煩惱,Jean和George一樣對一對兒女的狀況感到不滿意但又無能為力,而George的長期不溝通,使得她和David有了外遇,甚至以為David是她的真愛。

Katie對自己的感情不確定,她不知道是否真愛Ray還是因為Ray給她穩定的生活而且又超愛她的小孩她才想和Ray結婚。她甚至不知道自己該不該悔婚。

Jamie的男朋友Tony認為Jamie不願帶他出席Katie的婚禮就是不願給承諾,因此決定離開Jamie。Tony的離開讓Jamie痛苦萬分,更讓他去反省自己其實只想待在安逸的兩人世界而不願意給承諾。

這家人的麻煩事在George自己動刀想把屁股上的‘瘤’剪下達到至高點,至此所有人的問題一一爆開,而且彼此牽扯。

最後的結局是好的。

本書的中文版是大塊出版,叫《黃昏老爸的煩惱習題》。有著比原文書有趣的封面。


我喜歡Mark Haddon對書中人物性格的細膩描寫,有點像是稍早期的白話版伍迪艾倫,又有點像村上春樹,能把人內心很細微抽象的想法用文字表達出來。有時又像帶點神經兮兮的喃喃自語,明明嚴肅的事情卻可以講得很好笑。

附帶一提,書中的George有點像《The curious accident of the dog in the midnight》裡的那個十五歲患有自閉症的Christopher,當他愈來愈偏執時簡直會讓人‘起笑’,想扁他。


3 則留言:

  1. a xue

    是啊,家家有本難唸的經。
    每個家庭,每個人都有那個看不見的spot,讓人想除之而後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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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本來無一物
    何處惹塵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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