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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21日 星期六

失物之書

不知從何時開始我習慣先看亞馬遜網站上的讀者評價才會決定要不要買歐美翻譯小說或原文書,除非我對作者很有信心或書本剛好在特價。這樣做的結果通常很安全,有時甚至有驚喜,極少會踩到地雷。我已忘記「失物之書」是多久前買的,只記得當時看了幾頁覺得不甚有趣就把它晾在書架上,直到最近自覺應該培養勤儉的美德才又把它拿下來看。

故事的主角,小男孩David,十二歲喪母,不久,父親再婚並與繼母生下一個弟弟。David嫉妒、憎恨繼母與新弟弟之餘只能沉浸在童話故事裡,幻想母親並沒有死,而是在現實世界看不到的另一個世界裡。在逝母與故事的不斷召喚下,他進入了書本與故事構成的世界裡,奇幻險惡(成長?)之路從此展開。

書的封面及封底寫了很多讚揚,但我感受不到這些宣傳所聲稱讀者看完一定會有的感覺,包括感動,驚嘆,甚至成長。書的前四章是描寫現實世界,我覺得這四章步調太慢(所以當初第一章沒看幾頁就看不下去),第五章開始進入故事所建構的世界,作者把我們從小就耳熟能詳的童話故事改編進David的尋母之路,包括小紅帽,美女與野獸,白雪公主。這部份我覺得作者做得很成功,這些經過改編的童話非常有創意,比如小紅帽是位很優秀的女生,再好的男人她都看不上,唯有兇殘的狼是她所欣賞的,他們生下的變種就像魔戒2裡怎麼殺都殺不完的強獸人。白雪公主那一段改編(twist)得尤其成功,原來白雪公主一點都不溫柔美麗,她蠻橫潑辣好吃懶作,小矮人受不了於是用毒蘋果毒死她,卻被白目王子吻醒,醒來後的白雪公主賞了王子一巴掌並把他罵走。雖然這一段是最有意思又不血腥,但也是這一段和David的奇幻之旅最沒關係,把這一段刪掉似乎不會影響整個故事,有點可惜了。

就像《綠野仙踪》裡的桃樂絲,主角最終要回到現實世界,回到現實世界的他們不再是原來的那個孩子,他們在奇幻旅程中學會接受挽回不了的現實,但也成長了。

這本書的架構(如果是電影就應該說編劇)與立意都不錯,但不知怎麼地,就是感動不了我,我並沒讀過作者的其它小說,所以不知道是不是作者寫作風格的問題。不過,閱讀是很個人的事,所以或許問題在我也不一定。

最後來看看中英版本的封面,前面那張是中文版,後面這張是英文版,看完小說,我覺得英文版比較貼近故事,有奇幻冒險的味道,中文版要讀者準備流眼淚的意圖非常明顯。

2011年5月17日 星期二

方便只有一個

前幾天有位不是很熟的年輕朋友打電話給我調頭寸,說實在,我有點訝異,雖然我曾借他一次錢,但那次金額是一,二萬,但這次他需要的金額是十五萬,我覺得我和他沒熟到可以借他這筆錢(如果是一,二萬沒還就當自己花掉算了,但十五萬可不是筆小數目),所以我直接回對方我手上沒有那麼多錢,我的錢都卡在股市裡了。沒想到這位年輕人竟然問我,可不可以賣掉幾張股票先借他?他貸到款馬上還我,這下我真的不知如何接招了,因為我已經很明確拒絕,對方又提出更不合理的要求。後來我一邊拖延時間,一邊想該怎麼拒絕,還好他需要錢的時間是即使我馬上賣掉股票都幫不上忙。

對於向我借錢的這位朋友,我相信他真的是需要這筆錢當買房頭期款,但我曾在借錢給別人這件事上吃過許多苦頭,不太可能再去幹這種蠢事。再者,人要做自己有能力做的事,當你還沒準備夠時就不要急著買房,衝動只會造成自己及親友的壓力。


有位友人,曾經因為幫忙處理朋友的負債到後來卻自己陷入財務困境許久才爬出來,對於借錢給別人,他的名言是-‘方便只有一個,給你方便,我就不方便了’。想一想,一旦你答應,借貸者心中的石頭馬上換人(你)擔。真的是給你方便,我就不方便。

左邊這個卡通講得太好了! 還好,我已經從洞裡爬出來了。

2011年5月16日 星期一

試探

主禱文的倒數第三句說,不叫我們遇見試探 救我們脫離兇惡。人,常常是禁不起試探的,所以主禱文才要說求主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感覺上遇到兇惡還比遇到試探較可怕一點,因為試探聽起來不會有立即的危害,而兇惡則讓人感覺威脅就在眼前。但其實試探才是危險的,它可能帶來兇惡。

‘試探’就是我認為“百萬殺人實驗”所要講的主題,七0年代一對中產階級夫妻,家庭並不富裕,育有一子。有一天有人在他家門口放了一個漂亮的木盒子,隔天有位紳士登門拜訪,向他們提出一個百萬美金的交易,只要他們按下神秘盒子的按鈕,按下按鈕的後果是有一個他們不認識的人會死掉。輕輕按個按鈕就能擁有一百萬而且是免扣稅!但死的是誰呢?是死囚?重病者?別人的小孩?這個家庭正面臨先生升遷不成,太太任職的學校決定要取消他們兒子的學費減免,而太太正準備要為自己殘障的右腳掌動個手術。在猶豫要不要接受交易的過程,太太按下了按鈕,接受了這個試探,於是兇惡接著就來了。

雖然電影是架構在外星人派看起來像人類的老紳士來對人類作這項試驗,試驗人類的道德,並評估是否要毀滅人類。但在我看來,它根本不是科幻片或驚悚片,它講的就是人性,就是試探。

2011年5月3日 星期二

書信

我已過逝的雙親生前都有寫日記的習慣,當他們先後離世時我們姊妹守喪期間的主要活動之一就是讀日記。我爸每天寫日記,即使是他癌末身體很不適時仍然沒停,直到他進安寧病房前一天。他的日記寫得很多,除了生活中發生的事外,舉凡時事、政治、體育都曾經是他日記的內容,我們姊妹比較不知道的是當我母親走後他是怎麼過來的,這些都在他的日記詳實記載,而他生前如何受胃癌之苦也都寫在日記當中。比較起來,我母親寫的範圍比較窄,大部份是寫發生在她週遭的事。我敬佩我的父母可以保持寫日記的習慣幾十年,我不是要貶低自己或我們的下一代,但我真的覺得一代不如一代(不光指寫日記這件事)。

年輕時我總是習慣會把朋友寄給我的書信丟掉,因為我不想死了後家人處理我的東西時看到這些。隨著年紀增長,我偶而會留些比較有意思的書信,或文筆很好的朋友所寫的東西。前天回台中突然想要翻書桌抽屜,看到幾封有意思的書信。

其中最有意思的是一位網路上認識的朋友,因為我們都很愛看電影所以成為了朋友,他在某年結婚前夕寫了第一封實體信給我,其中有兩段特別有意思,其中之一是他說--
人總不能孤獨一輩子,總要有一點朋友,朋友對我來說很寶貝。也就是,妳是我的寶貝。這樣說好像有一點搞笑!

另一段則是--
不知是哪個人說,結完婚後,只是多一個人來花你的錢。也許是刻薄了一點。

還有一封是以前的老闆寫的,我離職那一天,他給了我一個紅包(金額我忘了,好像是一萬二還是兩萬),內還有一封列表機印出來的信,是封英文信,信中他表示對於沒有做到當初他承諾我的,讓我在貿易這行有很大的發展感到很抱歉,並預祝我前途似錦。其實我不是因為他沒履行承諾而離開的,我是貫犯,一個工作做了兩年如果會讓我覺得未來就是這樣了,我就會開始蠢蠢欲動,想要改變。我對他才感到抱歉,我離職後從來沒給他消息或過年過節問個安(因為他是姊夫認識很久的朋友,所以禮貌上我似乎應該問個安)。我的冷血由此可知。

自從e-mail普及後,還有多少人在寫書信?我想,年紀大的人(我爸媽那一輩的人)才會吧!但是翻翻以前朋友寄給自己的東西,那份溫馨真的不是e-mail可以取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