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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31日 星期日

這樣的老,我喜歡

在電視上看到珍芳達與翹臀珍合演的野獸婆婆。珍妮佛羅培茲的大屁股一向是大家的目光焦點,但這次吸引我注意的卻是珍芳達。看著老了的她纖瘦緊實的身材,穿起衣服真是好看極了。心裡想,我何必一直急於增肥呀!

如果六、七十歲還能保持像她這樣,就要偷笑。

加油呀!

害群之馬

有一個村落,全村都是小偷。

每天晚上家家戶戶出動,帶著撬鎖工具和遮光燈去鄰居家偷竊。清晨滿載而歸的同時,發現自己家也被洗劫一空。

就這樣大家各自心裡有數,沒人吃虧。因為你偷我,我偷他,以此類推下去,最後一家就偷第一家。村落裡的每一筆交易都是欺騙,對買賣雙方而言都是一樣。所謂政府不過是一個專門訛詐老百姓的犯罪組織,而老百姓呢,滿腦子只會盤算如何欺瞞政府。一切運作無礙,村內無富人也無窮人。

有一天,不知怎麼的,突然冒出了一個老實人。到了晚上,不但不帶著遮光燈和布袋出門行竊,居然還留在家裡抽煙看小說。

不過這個情況維持不了太久;得讓他知道,他不想偷,也不能阻礙別人這麼做呀!只要他晚上待在家裡,隔天就有一戶人家要挨餓。

面對如此充分的理由,老實人也無話可說。他只得夜出晝歸,但不是去偷。無事可做的他,到橋上望一夜流水,然後回到那被小偷光顧過的家。

不到一個星期,老實人落得一貧如洗,四壁蕭然,連吃飯都成問題。這就算了,因為是他自己的錯;問題他這麼做,引起了一連串的混亂。他被大家偷個精光,而他又不去偷別人,永遠有人清晨回家時發現家中完好如初:那個該老實人下手的家。一段時間之後,那些沒被他偷的家庭比他人富裕,就不願再偷了。至於那些輪到要老實人家的家庭卻找不到東西偷,便越來越窮。

家境富裕的人,漸漸也養成了晚上到橋上看流水的習慣。這一來,情況更為混亂。又有其它人因此富裕,另外一些人變窮。

富人們發現夜晚避至橋上這種作法,日子一久會導致自己變窮,他們想:──我們可以付錢給窮人,讓他們代我們去偷。──於是訂下合約,談好薪水,還有抽成。不忘盜賊習性,這中間爾虞我詐,好不熱鬧。不過,一如往例,富者越富,貧者越貧。

後來,有些富人有錢到不需要偷,或讓別人為他偷來維持自己的財富,可是如果他收手,又會被窮人偷窮。於是他們雇用窮人中的赤貧階級來看守自己的財富,免受窮人威脅,所以有了警察制度,還蓋起一座座監獄。

如此一來,老實人事件之後沒幾年,大家的話題不再是偷與被偷,而是富與貧。即便大家都是竊賊出身。

至於老實人,已成絕響。他沒撐多久就死了,餓死的。



以上摘自大師級作家卡爾維諾的『在你說「喂」之前』內的短篇-害群之馬。

很喜歡這篇,雖然是在諷刺當時法西斯統治下的政治與社會,但看看現在的人類社會,不也很符合嗎?

2011年7月26日 星期二

名字

瑪麗是女孩子的名字。本來是從希伯來文來的,意思是痛苦。約翰是男孩子的名字,也從希伯來文來。法國人的約翰是叫尚,荷蘭人叫楊,俄國人叫伊凡。都是約翰的化身。在一八二O年以前,沒有一個女孩子叫佛羅倫斯(註1),因為那時候還沒有南丁格爾。南丁格爾的母親在義大利城佛羅倫斯生下她的女兒,就用城名作為名字來紀念。因為南丁格爾後來成了名,她的名字就被沿用了。本來,一般人祇有一個姓一個名,但西班牙人首先選用一個聖人的名字放在名與姓之間,認為這樣就可有神靈佑護。古時候的人喜歡把名字隱藏起來,免得被敵人傷害,或者拿自己的名字去施巫術。澳洲的某些部落土人從不提死了的人的名字,恐怕死者的靈魂會聽到而緊隨不捨。古羅馬的人喜歡用別號,即使國王也不例外,一位皇帝叫做「加利居拉」,卡謬戲劇中出現過這名字,意思是小靴。柏拉圖的名字更奇怪,這本不是他的名字。這位希臘的哲人有很寬闊的肩,人人稱他為寬闊,而寬闊在希臘語中是叫做「柏拉頓」,於是,從此被稱為柏拉圖,他真正的名字(註2),卻沒有人知道。而這,已經超過了二千年。清教徒盛多的時代,人們的名字多和宗教有關,就有了「希望」、「信心」等名字。


以上摘自作家西西的《剪貼冊》(洪範出版,現在洪範還存在嗎?)

註1:南丁格爾是姓,她的全名是佛羅倫斯.南丁格爾。
註2:柏拉圖原名阿里斯托克勒(Aristoc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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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John)應該是我這年代的人常會使用的英文名字。美國俚語中,john(注意是小寫)可以當廁所,前面要加 the。同樣可以當廁所的還有 johnson(注意也是小寫),我記得在《謀殺綠腳指》這部電影中有這樣用過。不過,一般的英語對話很少這樣用。下次遇到親朋好友叫做 John 或 Johnson 的記得不要白目地把這個講出來嘿!

去廁所叫 Go to the toilet. 在英國常用的則是 Go to the loo.

如果聚會或約會當中,你需要暫時離開去廁所只需講 Excuse me.即可,這是我以前的美國老師說的。(當然,Excuse me. 可派上用場的地方可多了,這只是其一)

2011年7月25日 星期一

手指

我們每個人都有兩隻手
每隻手有五隻手指
每隻手指都重要

你好你好
如果沒有大拇指
怎麼握手呢

中指做了許多事
卻不大著名
大家只看見食指老在那裏
撥電話噴殺蟲劑

無名指是浪漫派
喜歡戴指環
小拇指好像沒有什麼用
到打字的時候就知道了

五隻手指頭
最好還是互助合作
一起做些美麗的事

譬如:建造多種
睡起來不差
住起來舒服的屋子

烹調一鍋
可口的食品


奏木弦琴
畫畫


還可以建造車輛般眾多的火箭
讓每一個有手沒手的人
都到月球上去旅行


本文摘自香港作家西西於民國八十年出版的《剪貼冊》。是一本靈感得自香港中學畢業的會考的書。當年的英、國語文得先考口試,包括看圖敍述、對話和誦讀三項。《剪貼冊》即是類似看圖說話的圖文書。


文末作者提到上面的圖片都是畫家萊.里卻斯坦的作品。他常把漫畫局部放大。但大家更喜歡他能夠把日常生活中常見的事物入畫。他是美國人,他的畫極易辨認:畫中多粗邊。又總有一片黑圓點子,是一種印刷品的網紋效果。


虛空

人死後有靈魂嗎? 靈魂往哪去? 我很少想(或許是逃避去想)這方面的事,似乎也沒讀過有關瀕死經驗或人短暫死亡又復活的書,只是有聽人講過。前幾天我花2-3個小時在網路上看完了《死亡九分鐘》這本書,作者喬治李齊在二次大戰期間,於服役時因急性肺炎被醫生宣佈死亡,九分鐘後他又活過來,作者後來因這個經歷決心成為一位心理醫師。


會吸引我上網找這本書是因為在Good TV 聽到一位牧師在講《傳道書》這卷書。《傳道書》是聖經裡我最喜歡的一卷書,它是由極有智慧的所羅門王在晚年所著,所羅門王在年輕時就擁有了智慧、財富、偉業、名聲、權勢、愛情、神的恩竉…,但在晚年卻一度遠離了神,回顧他的一生,他覺得曾經擁有的一切大多是虛空。(傳一、14:我見日光之下所作的一切事,都是虛空,都是捕風。傳道書二8:虛空的虛空,一切都是虛空。)所羅門王嘗試了一切的追求,並取得極大的成就,但在他寫這卷書時,發現除了神以外,沒有甚麼可以令他快樂。他希望後人不要作同樣無意義的追求,將信心放在個人的努力、才能上。如果不在神裡面,只想憑自己追求人生的意義,就永遠得不到滿足。

《傳道書》內最常出現虛空兩個字,人是否只有在活著時才會感到虛空?主講牧師提到在《死亡九分鐘》這本書裡,耶穌帶作者到了許多地方,看了許多靈魂脫離了肉體後仍然有執著,有慾望,但已經無法透過肉身去達到他的想望,比如嗜酒者的靈魂在酒吧內想盡辦法要去拿酒來喝卻是徒勞,沒了肉體他抓不著任何實體。又如煙癮者的靈魂苦苦哀求活著的人給他煙,但活著的人根本看不到,更何況,沒了肉體,靈魂要如何滿足煙癮呢?這種死後仍然虛空的感覺警醒了我,像《傳道書》前面幾章講的,我偶而也會覺得一切都是虛空。其實只要是人就會有慾望,當我們想辦法去滿足慾望後,它能長久嗎?還是仍是虛空?如果人死後靈魂仍然感到虛空,那很可怕。

請想一想,在你的生活中,什麼是你認為有價值的,使你將時間、精力和金錢都用在它上面?有一天回顧往昔時,你是否發覺這些也都是"捕風"呢?所羅門王不是要告訴我們,一切都是虛空,都是捕風,所以讓我們消極面對一切或盡情作樂吧!他是鼓勵我們為目前所做的而快樂,享受人生,因為這都是出於神的手。只有遵循神的生活原則,人才能得到真正的快樂。沒有神,我們永遠找不到滿足。真正知道如何享受人生的人,會把每一天看為神所賜的禮物,為此而感謝祂。


以上這段話對沒接觸過聖經的人或許會覺得很抽象,如果你有自己的宗教信仰,不妨試從你的信仰中去尋求是否可從中得到滿足?又或許可以來看看《傳道書》這卷智慧書。

2011年7月22日 星期五

智慧型手機

今天新聞說行政院農委會提出六大對策要來穩定農產品價格,其中一個對策就是於今年年底前開發智慧型手機查詢服務系統,讓農民能以簡單的代號就可以取得農情預測及市場行情。不用講下去你也知道農委會被批得很慘,這些不食人間煙火的官員啊~

你換智慧型手機了嗎?我還沒,身邊的親友同事大部份也還沒。智慧型手機是趨勢,即使你不想使用,將來總有一天你會買不到非智慧型手機。希望那一天,能晚一點來。

我的一位健身教練拿的是 iPhone,利用 iPhone,他安排每週課表、上 Facebook。我問他起床第一件事是不是看手機?Bingo!有一次他忘了帶手機上班,那天(剛好有排我的課)他渾身不自在,我覺得那是手機焦慮症前兆(或許該說iPhone 焦慮症前兆)。我是老一輩人,上班地點固定在辦公室,手機功能只使用到收發(電話、簡訊),我不覺得有必要隨時上網,隨時和世界連結,網路上真的有那麼多資訊非得每時每刻連線嗎?不如多花點時間和家人連結或去郊外活動活動還比較實在。

來講講智慧型手機的英文怎麼說吧! 講答案之前容我提提我的工作,我們公司代理的是美國知名廠牌的控制閥,算是業界的龍頭老大,他們最有名的產品要算是智慧型定位器了,說它是智慧型是因為它有預知診斷的功能。客戶如果要的是智慧型定位器,開出來的採購規範就會寫 smart type positioner。相信你已知道智慧型手機就叫做 smartphone了吧!

2011年7月19日 星期二

誰最大

昨天一位同事說他的工作週報四週以來都沒變,他覺得主管根本沒在看,如果主管不看,何必花時間寫工作週報?這讓我聯想最近在看的書《It was the best of sentences, it was the worst of sentences》。在序言裡作者說想要寫好句子,你得接受‘讀者最大’這個事實。不管是寫計劃書、工作報告、回憶錄、甚至是性質類似日記的部落格文章,永遠要記得讀者的存在。作者的重點不是說要寫些討好讀者的文章,而是要銘記你寫出來的東西是清楚,可瞭解的,而且對讀者有意義的。(There is one thing all Readers want: clear, concise, comprehensive sentences that mean something to them.)



在看到這段序言時我有些汗顏,我自己在寫部落格時並不會刻意去想自己寫出來的東西到底對別人有什麼用(如果對某些人有用當然最好)。但接連看的兩本書-《Keys to Great Writing》及這一本 - 都提到這一點,隔天又聽到同事說的‘如果主管不看,我幹嘛認真寫工作週報’,這兩句話把我點醒了,連工作週報都是要有人看的(我比較孬,上面說要寫就寫,管他有沒有看呀!),那平常在部落格上寫東寫西就不該只是自己在寫爽的,不是嗎?當然,一樣米養百種人,相信真的有人純粹是為自己而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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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講到部落格,就來提一下部落格文章的英文怎麼講,是blog entries(entry 的複數),單數是a blog entry。

2011年7月18日 星期一

The Writing Process—Keys to great writing 隨摘三

《Keys to Great Writing》最後一章The Writing Process分為六部份
A. Writing in Stages
B. Overcome Writer’s Block and Get Started
C. Overcome the Challenges of Long Writing Project
D. Apply Principles of Time Management to Writing
E. Develop Good Writing Habits
F. Make a Lifetime Commitment


這裡只針對A. Writing in Stages做簡短介紹-
在Writing in Stages,作者建議將寫作分四步驟,分別是
1. Prewriting: Prepare to write
2. Drafting: Get it down
3. Revising: Fix it up
4. Proofreading: Make it presentable


簡單講就是先想好你的主題及目的,了解讀者的期待(需求),組織你的架構。然後就是開始著手草稿,值得注意的是這階段千萬不要停下來修改你的文章,也不要回頭讀你的文章,儘管寫下去,修改的部份留到下一步驟(也就是完成初稿後)再來做。完成修改後最後則是校對。上面四個步驟可以更簡單劃分成兩階段,作者以一句話說明這兩個階段- First be the artist, then the critic. 在初稿完成之前允許自己的想像力任意奔馳,你可以隨性一點,像藝術家一樣,不需要太追求完美,直到進行編輯/修改的步驟。當進行到修改的步驟你就不再是藝術家而是評論家,你得用評論家的眼光來修改自己的文章。


特別提出作者在書中的一個建議- Allow time between drafts. 我相當贊同這點,史帝芬金在他的《Stephen King on Writing》(史帝芬金論寫作)一書也一樣提到當他完成一本書的初稿後他會把它放進抽屜一陣子不去動它。(我相信大部份的作家都會這麼做。)因為如果你完成初稿馬上就編輯它,會無法分辨你在腦子裡唸出這些文字和一般讀者在螢幕上或紙上看這些文字的差別。如果把進行創作及修改之間的時間拉長,你就能跳脫創作者的角色而以比較客觀的角度(就是讀者的角度)來看自己的作品。如果時間有限,作者建議至少有一天的‘冷卻期’,再不然,起碼一小時。


這是一本很好的工具書(但沒有工具書的無趣與冷漠),不管是寫商業書信或心得報告,甚至個人創作(即使你是寫中文而非英文),你都能從中得到幫助。

2011年7月16日 星期六

教宗的洗手間

這部片得過不少國際奬項,我曾N次在出租店拿起來看了看又把它放下,因為題材引不太起我的興趣,現在終於把它租回家看。


故事是以1988年發生的真實故事改編。位於巴西隔壁的烏拉圭是個物資缺乏的貧窮國家,負責養家的男人得靠幫當地雜貨店從巴西帶回物資來賺取走路工資,沒錢的靠雙腳,稍微好一點的騎腳踏車,再好的則是有摩托車當運貨工具。把東西從巴西偷渡回烏拉圭最困難的是要躲貪污的巡警,運氣不好的人會被巡警没收東西。


當時教宗若望保錄二世預計造訪烏拉圭,並在烏拉圭的梅洛鎮發表祈福演說,此一消息一再被新聞記者不實誇大,新聞一直報導會有上萬巴西人會湧進梅洛鎮,會為烏拉圭帶進觀光人潮及無數就業機會。梅洛鎮的貧窮居民心想他們就要發了,於是有人把房子賣掉,有人用房子向銀行貸款,有人把僅有的牛隻賣了,買進食物原料,如麵粉,絞肉,糖水等,把原料做成麵餅,烤香腸,棉花糖。教宗要來了耶,上萬巴西人要來咱們鎮了,我們只要賺這一攤日子從此就好過了。


在大家傾家當產忙著準備食物之際,男主角貝托卻靈光一閃想到巴西人來到烏拉圭一定找不到像樣的廁所,於是他要太太把所有積蓄拿出來讓他蓋一間有牆有門有馬桶的廁所,到時候他只要靠著向使用廁所的巴西觀光客收費就可大賺一筆啦!


事實是教宗來到梅洛鎮那天,統計的人潮只有4000 人左右,其中大部份是烏拉圭人,梅洛鎮一共設了387 個攤位,來自巴西的人只有約400 人,其中300 人是新聞媒體。但電視上,新聞記者仍面不改色地誇口“上萬人湧進梅洛鎮,為梅洛鎮帶來無數就業機會,我們期待教宗再度來訪”,事實是教宗沒有再去過。


傾家當產的梅洛鎮居民所製作的食物一夕變成廚餘垃圾,一切從頭再來。


我不喜歡這個題材,雖然是有點好笑又諷刺的劇情,但講的是貧困小人物的人生,感覺有點無力。我還是主張看電影應該是種享受,輕輕鬆鬆或緊張刺激都好,有時考考腦力或來點自省也不賴,至於看小人物苦哈哈地過日子,還是不要太常才好呀!

2011年7月12日 星期二

復仇老爸及其它

最近在很短的時間內看了常被人拿來比較的兩部片“驚爆萬惡城”與“即刻救援”。兩部片都是報仇的父親。


“驚爆萬惡城”中擔任警探的梅爾吉勃遜的女兒因為欲揭發公司非法製造核武而遭暗殺,為查出真相,梅爾吉勃遜面對的是企業與高層政治人物勾結的集團,幾乎可說是國家機器了。

“即刻救援”中擔任保鑣的連恩尼遜從紐約追到法國,為的是把女兒從販賣人口的犯罪集團手中搶救回來。

“驚”片格局比較大,劇情非單一線進行,一開始電影就讓觀眾知道男主角的女兒死了,剩下的就是找出真相。“即”片格局較小,劇情專注在搶救女兒,真相早就知道,剩下的就是答案-搶救是否成功,此片節奏緊湊,完全不拖泥帶水,再加上男主角殺人俐落,是部相當容易收服男性觀眾的片子。

兩部片都不錯,但我比較喜歡“驚爆萬惡城”,它讓我想到到死別及權力的腐化。

在“驚爆萬惡城”裡,梅爾吉勃遜表現得相當內斂,對於女兒的死他並沒有呼天喊地,但是他的內斂卻讓我眼淚不住流下來,因為我想到我已離世的父親。根據悲傷諮商理論,幼年喪親、成年喪偶、與老年喪子是人生最悲,而中年喪親則常被人忽略,一般人通常認為中年喪親可能不會很悲傷,對生活不會有什麼影響,辦完喪事不久這個中年人應該就可走出悲傷,恢復原來的生活狀態。相較而言,喪親是成人諸多失落裡,如離婚、喪子、失業等之中最隱而不顯的重要失落,卻會對中年人追求人生存在意義和生產力的壓力之挑戰有著不可忽視的影響,我覺得到現在我還被這個失落影響著。


記得看過網路轉載的一篇文章,主要是講商場上人家對你好不是因為你這個人,而是你背後所代表的利益,但人常會自我感覺良好,覺得自己很重要,是somebody,其實一離開那個位子,你只是nobody。在“驚爆萬惡城”中的參議員利用職權來捍衛自己的非法私利並動用公權力草菅人命,一付自己是somebody 的姿態,著實讓人厭惡,所以當兩位已經沒有什麼可再失去的主配角對這樣的人執行非法正義時,實在叫人爽快。

對於“即刻救援”我也有兩個想法,一是自助旅行不要隨便和人共乘,不要隨便讓陌生人知道你住哪,不然被賣掉都不知要向誰求救。二是男人真是奇怪的動物,為了讓小弟弟爽快可以花幾十萬歐元買下異國女子,想必是自信心不夠才要花大錢佔有別人。

2011年7月10日 星期日

有主見

今天牧師講道中提到今年我們教會的兒童夏令營中有位國小五年級的小朋友很有主見,因為當營會的小朋友一致通過某件事時,他仍堅持反對,牧師笑說小朋友年紀輕輕很有主見。

這讓我想到去年十一月商業週刊以“史上最難管的一群人”為標題,講的是八十後出生的一代已陸續進入職場,這些八十後年輕人卻讓企業主感到頭痛。摘要如下:

一、遇到問題就逃跑,受挫力超低
八○後:工作是讓自己快樂的方式之一,如果這裡讓我痛苦,我為何要忍受?

二、開會意見一大堆,服從性很低
八○後:網路既有的經驗知識那麼多,可能你這東西是死胡同,難道我要照做?

三、討厭加班,總說工作生活要平衡
八○後:我的人生,不是只能靠工作成就來定義。我還需要發展其他的身分。

四、一天到晚跳槽,加薪也留不住人
八○後:我是對我的事業生涯忠誠,不是對你的公司忠誠,有更好的舞台,我當然要走!

五、電腦螢幕不是Facebook就是MSN
八○後:就像你抽菸、需要休息一樣,而且很多工作的合作線索,我也是在Facebook上找到的啊!

六、總說上班要彈性、能不能不打卡
八○後:重點是能否把事情做完?有了電腦、手機,隨時能工作,為何要到公司「表演」工作給你看?

七、稍有一點點成就,就想快速升遷
八○後:跟玩遊戲一樣,打到怪,就立刻晉級,這樣才公平。誰有實力就是老大,管你是老頭還是小孩?


接著我又聯想到我們公司也有一位和上面敍述有點像的八十後出生的同事,是位很有主見又很敢穿的女孩兒,她的招牌是露背或挖背上衣搭配露出來和大家大方打招呼的肩帶,因為公司沒人這樣穿,所以一開始覺得怪怪的,後來看多了就知道原來這就是所謂年輕人的穿著啊!有男同事說這樣很好哇!這讓我聯想到電影“男女生了沒?”(The Ugly Truth),男主角在他主持的帶狀節目《醜陃的真相》中直接點出男生的想法很簡單,女生不要把它複雜化了,如果女人想要男人正眼看你或注意到你這個人,只消去買台跑步機,把自己的身材練好了秀出來男人自然就注意到你了。

回到前面話題,將來是年輕人的世界,我們五六年級的人想法是怎樣一點都不重要。我比較想知道的是,如果是男同事的女兒這樣穿,他們會怎麼辦呢?可能也管不動了吧!

2011年7月7日 星期四

貪與偷

你對業務員的印象是什麼?我們有位女同事常大聲對公司的業務說,業務的話如果可以信,大便都可以吃了!這是誇張話,但也講出了一般人對業務的觀感。


工作上我的觀察是當業務的為了拿業績常會偷呷步,比如說產品沒有完全符合客戶規範, 為了拿案子就用騙的。我在工作上較常看到的就是偷改法蘭;客戶要法蘭接口的控制閥,為了省成本,向原廠買鎖牙接口的閥,然後在台灣買法蘭來焊接。如果這些事情都明明白白攤在客戶面前,這樣就沒有欺騙,我覺得OK,如果沒有誠實告知客戶卻騙客戶這是原裝進口的,我就不太能接受,畢竟這是十幾萬到幾十萬塊的東西,試想,如果是你,你是否接受人家以欺騙的方式賣東西給你?或許有人會認為修改過的產品品質又沒變,幹嘛那麼計較?這就是問題所在,當我們無視小偏差或甚至認為它是正常時,我們的價值觀已經偏移,日子一久,對價值觀偏差的容忍度會不自覺愈來愈高。我相信塑化劑事件、海關收賄涉性招待這種事情也不是一開始就玩這麼大,是吧?


人家說當業務的腦筋轉得快,當然錢賺得也會比一般上班族多,我覺得這就像兩面刃,的確,當業務的腦筋轉得快,因為錢在誘使他快一點、機靈一點、唬爛一點,但人貪過頭就易失控,會變得為達目的不擇手段,初當業務的人在業績不穩時尤其易走上這條路,不可不慎。(<──好爛,不知怎麼接,只好草草結束…)

人生苦短

最近幾個月我常逛一個名叫“Now Smell This”的部落格,這是一個主要在談香水或與香水有關的書的部落格,是由好幾位愛好香水的人(有男有女)共同執筆,他們大部份都是從事寫作相關或藝術的工作。


今天讀到一篇由其中一位名叫Kevin 的男士在2008年所寫的有趣文章,Kevin 本身是位新聞編輯,他常被“Now Smell This”的創始人笑說他所收集的香水壽命會超過他,於是有一天他決定算算他手上的香水夠他噴多久。


Kevin將三個不同廠牌的50 ml香水空瓶裝滿水再把瓶內的水噴掉,算算一共噴幾下才把瓶子清空。三個瓶子算出來的平均值是735 次,如果是100 ml就是735x2 次,如果每天使用同一瓶香水而且只噴一下,那麼50 ml的香水得需兩年多才噴得完。接下來Kevin 把他收集的香水以每次使用時所噴的次數來分類,有每次3 下,5 下,及10 下三種分類,100 ml的也一樣分類,統計結果,他手上的香水夠他噴14.5 年,這還不包括一大堆的小香水。


這樣的結果讓他沮喪了好幾天,他自知對於香水他沒有什麼抵抗力,而14.5 年可不是14.5 天或14.5 個月啊!Kevin 自嘲當下他看著他的50 ml 香水想得不是 ‘這香水瓶真美’,而是‘這是147 天量的香水’時,他的朋友開口說 – ‘沒人在乎你到底有沒有噴這些香水,每個人都有他揮霍的地方。’,最後又補一句,‘人生苦短吶!’


我的想法和Kevin的朋友一樣。

2011年7月5日 星期二

海底世界

上週五美國國家廣播電台訪問了'Sex, Drugs And Sea Slime'的作者-Ellen Prager,Ellen是位海洋科學家,她在這本'Sex, Drugs And Sea Slime'書中生動地描述了人類至今仍不夠了解的海底世界。我看了一下博客來,這本書竟要九百多塊,而且現在還買不到!!於是我先到Science Friday網站去看看這本書有什麼新鮮的東西,發現有幾張相片很有趣。
這是海兔(海蛞蝓)在下蛋,我去菲律賓潛水時偶而會看到長得像花一樣的海兔蛋,但第一次看到正在下蛋的海兔。

公章魚用觸手把它的‘種子’(精子)送進母章魚裡。



                交配中的海蛞蝓。


這張可好玩了,這是交配中的海螺,公海螺會把它的‘那個’(相片中的黑色細管)伸進母海螺下面,可惡的螃蟹或海鰻會趁公海螺最不設防的時候把它的‘那個’吃掉。還好,公海螺的‘那個’會再長出來。

相片出處是www.sciencefriday.com,更多照片請點這兒.

2011年7月4日 星期一

Keys to great writing - 隨摘二 - 用字精簡

不管是Strunk and White合著的《The Elements of Style》還是我現在正在看的《Keys to great writing》都強調精簡的重要。但是通常的情況是我們聽慣或說慣了某些固定用字,以致於會不經思考就使用它們,只因為我們太習慣這些用字而不是因為它們是最好。

本書Part I的第一章(Economy)提到14個減少贅字的技巧,第1個就是刪掉多餘的修飾詞。

常見多餘修飾詞組合如下:
basic essential
basic fundamentals
climb up
completely finish
each individual
end result
final outcome
free gift
future plan
important essentials
new initiatives
past history
past memory
personal opinion
refer back
repeat twice
sudden crisis
terrible tragedy
true fact
various different


乍看之下,上面這些組合好熟悉,但仔細想想,這樣的組合是不是很多餘?


和技巧1 稍微不同,技巧4 則是告訴我們能用一個字表達就不要兩個、三個甚至四個字,寫太多只會顯得沒效率又造作。

例子( 建議左邊欄改成右欄寫法)




































P.S.強力推薦《The elements of style》,有中文版,網路上好像還有免費電子書可以下載。

2011年7月3日 星期日

被我講中了

瑞秋懷茲與007丹尼爾克雷格結婚的消息是這週西洋娛樂圈的大新聞,對此我沒有特別驚訝,倒是隨著這則新而發佈的另一則不是很新的新聞才令我振奮;丹尼爾克雷格要演“龍紋身的女孩”!!!

記得之前在寫《直搗蜂窩的女孩》有提到《龍紋身的女孩》瑞典版電影男主角很不討喜,我覺得如果讓007男主角來演應該很適合。現在美國版《龍紋身的女孩》電影就要上映了,電影是由大導演大衛芬奇執導,男主角就是丹尼爾克雷格啦!

2011年7月1日 星期五

部落格推薦 - the simple dollar

最近我的發文頻率似乎比以前快了一點,這讓我想到我偶而會上去逛逛的一個部落格。記得曾在這個部落格上看到一篇文章,講的是如何養成規律的發文習慣,當時我讀了該文也沒有認真實行,或許我該再去把那篇文章找出來仔細讀一讀(其實它的文章分類中有Blogging 這個類別,裡面的文章講的都是有關如何經營部落格)。

這個部落格叫
'the simple dollar' (請點連結),這個名字很容易讓人聯想部落格內容應該和錢有關係。的確,它是一個和個人理財有很大關係的部落格,格主Trent Hamm 在2006 年面臨財務即將崩潰的處境,他決定痛下心來搞清楚到底問題在哪裡,幾個月後他有了大概的瞭解,接下來的八個月他償清了信貸、車貸、學生貸款,並有了一筆緊急用基金。Trent 在學校唸的是生命科學(Life Sciences)及資訊工程(Computer Science) 雙學位,其實他想唸的是英國文學(English Lit.),但他的家庭並不富裕,連小康都說不上,他知道唸英國文學沒辦法真正賺錢,然而他終究還是喜歡寫寫東西的,所以2006 年底他開始經營這個部落格,把自己的經驗寫出來,希望透過部落格能幫助那些財務陷入困難的人走出來。漸漸地 'the simple dollar' 也為他帶來一些收入。

2008年,部落格的收入已讓他可以放心辭掉工作,成為一個自由工作者,他不僅讓他的家人(妻子及三個小孩)生活得比有固定工作時更好,更棒的是他不用再當個為了糊口而常在孩子生命中缺席的父親。2008 年他出了第一本書,接著2010 年第二本出版。

'the simple dollar' 是一個內容非常豐富的網站(可能太豐富了),除了理財外,它還涵括閱讀、電腦、生活…,舉凡食衣住行,應該都包了吧!雖然它是英文部落格,但Trent 的用字都滿簡單的。推薦給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