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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28日 星期五

金錢豹與我最近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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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幾年前,每當我跟異性友人提到我姑姑在金錢豹上班,幾乎一致的反應是〝那你帶我們去可不可以算便宜一點?〞,切,當然不行,那又不是我姑開的。有一陣子她準備退休了,沒想到遇到酒客開的支票跳票,害得她得再繼續上班,直到把那筆酒錢賺回來貼給酒店(可見那是筆不小的酒錢)。

雖說我姑姑曾在金錢豹上班,別搞錯,她是當大班,她年齡已經大得不能當小姐了。那時她偶而會要我去她上班的地方拿東西,說是要拿回屏東給我爸的,通常就是洋酒,洋煙及一瓶大瓶美國帶進來的補肝的維它命B。那時我常開玩跟朋友講,我姑拿煙酒給我爸然後再要他吃補肝的,剛好平衡,一損一補!就是因為拜我姑姑之賜我才得以進入金錢豹一窺究竟,說一窺究竟也太誇張,其實也只是在大廳看著金錢豹小姐們匆匆進門準備換裝上班罷了。

後來(也就是今年七月)我爸因胃癌住院,我想,我姑姑應該不會再要拿煙酒給我爸了吧!

我父母是退休老師,我叔叔和嬸嬸也是,為什麼唯獨我姑姑那麼特別?兩個原因,那時我阿嬤一個人要養8個孩子(後來存活下來的只剩現在這3個),重男輕女的觀念讓我阿嬤把心力放在男生身上,尤其是我叔叔。另一個原因是我姑姑本身就愛玩,不愛唸書,長得又漂亮。後來她所託非人,嫁了一個不太好的人又會打老婆。離婚後離開故鄉去台中找工作,因為書唸得不多所以能找的工作也不多。有段時間我們都沒有聽到她消息,後來再聽到她消息是她到金錢豹去了,而且我表姊也去了,我表姊倒不是不會唸書,她很聰明,有手腕,知道要快速有錢這樣最快。所以五專畢業後就進金錢豹當小姐,後來在那兒和一位有錢人結婚,從此她就晉升有錢人行列,雖然後來離婚又和另一位有錢人結婚又離婚,不知道現在有沒有老公,但從她的小孩上的是薇閣和聖心這種貴族學校可以看出她過得不錯。

我為什麼要講這個?我想,並不是每個人都適合吃那行飯。當年我大姊在台中補習準備大學聯考時也有進去過金錢豹,但是是去彈鋼琴(我父母當時應該沒想過當時花錢讓小孩學鋼琴會是在金錢豹派上用場吧!),後來大學考上就去唸書了。我大學剛畢業沒多久失戀了(這事弄得全家人都知道算是我的一大敗筆),我姑姑就說要幫我介紹個有錢人,呵,想必是金錢豹的客人吧!我想我是不適合那樣的有錢人,因為我脾氣不好,沒有手腕,不會撒嬌,嘴巴不甜,更不想拿人手短。我朋友曾笑說如果我去當小姐可能會把客人氣死,因為客人還要看我臉色。

我很高興看到我姑姑再嫁個不錯的人(金錢豹認識的),雖然前半生路很難走,但她走過來,而且開始享受人生了。


感想:
1. 喝酒抽煙再來吃維他命不會比較好,但也不見得會造成胃癌。
2. 遇到爛男人真的要當機立斷,不要不忍心離開,不然前途無法測度。
3. 書唸得高不見得賺得多,但沒手腕,EQ又不好的人,要認份,好好唸書。
4. 金錢豹也有紅娘的功能。
5. 某些時候當小姐真的可以快速賺錢,甚至可能嫁入豪門。
6. 花點錢讓小孩學樂器(鋼琴或豎琴之類的),你不會知道何時會派得上用場。
7. 金錢豹也有會跳票的奧客,而且負責還錢的是大班。
8. 日子橫豎都要過的,人還是要開朗點。


後記:會想到寫我姑姑是因為前陣子我住台北的叔叔嫁女兒,因為爸爸生病無法去,所以我家由住台北的二姊(二姊夫)代表出席。我二姊後來說我姑在唸我,說我一個人那麼自由還不上去台北喝喜酒!這就是我們的不同啦 (我姑他們全家人都上台北去了)!以時間和金錢來講他們確實較有條件,我從高雄上去,高鐵來回要三千左右,以一個終於離開卡奴行列的人,三千塊也很寶貴!大概她以為我還在台中吧!

2008年11月27日 星期四

All that you love will be carried away / by Stephen 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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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史蒂芬金短篇集(Everything's eventual)第3個故事。左圖是由James Renner 依其原著所拍攝的短片劇照(史蒂芬金有個Dollar Baby 計畫,只要一美元就可以拍攝他的短篇集,有興趣請Google一下)。


故事是在講叫阿飛Alfie 的主角計劃自殺的過程。


阿飛是個推銷員,需常開車各大州跑,旅途中長是前不著村後不著店,需過夜時就住州際公路旁的Motel。前半段鋪陳的是一種陰暗冰冷無希望的氛圍。


故事很短,只有20頁。看到一半,阿飛把點38手槍拿出來放在枕頭上你才知道他要自殺。接著他打開他的筆記本,裡面記著許多他在不同公路休息區的廁所看到寫在牆上塗鴉文字。這些塗鴉文字當中有些有押韻,有些很好笑,有些莫名其妙,但阿飛很愛這些東西。


在Motel房間打電話回家留言後給他太太後他把手槍放到嘴巴,準備扣板機時又想到他家竉物的看病時間沒交待,又再打一次電話留言。再次把槍放到嘴巴,此時他看到他那本筆記本,想到如果他死後警察一定會看這筆記本以查明為何他要自殺。筆記本裡的東西千奇百怪(註1),他擔心將來他太太及女兒會聽到鄰居閒言閒語說他是個精神失常的人,還好他沒殺了他太太之類的八卦,只因為他筆記本所抄的那些奇怪東西。他不要這樣,他很正常,他不要家人受到那樣的對待。於是他放下槍,決定把筆記本丟到馬桶沖掉。但他不能忍受他心愛的筆記本以這種方式毀掉。想了又想,看到牆上一副畫,就把它藏在畫後面吧!或許將來有一天其它房客或清潔婦會發現它,到時那就不重要了。但他又想到他車子上有各種安眠藥,警察勢必會發現,那麼屆時房間也會被徹底搜查,那麼筆記本一定會被發現。不行,這樣行不通。於是他拿著筆記本走到戶外,打算把它丟到荒野外,趁著外面風大,或許筆記本可以飛得更遠。而雪,可以把它埋在地底。好吧就這樣吧!於是他擺出投手的姿式準備抛出,此時他突然有個想法,他決定倒數60秒,如果60秒內,遠處的那棟民房(Farmhouse)的燈再次亮了,他就不自殺,而是用筆記本裡的那些東西寫一本書(這曾是他的願望);如果那燈沒亮,他就把筆記本抛向遠方,回房飲彈自盡。


阿飛站在原地,開始倒數。


故事在此結束。


史蒂芬金在篇後說他喜歡開車,尤其是飛駛在州際公路上,放眼望去盡是一片寬闊的大草原。而大約每隔40哩就會有的休息站裡的廁所充滿了各式塗鴉文字對史蒂芬金有著極大的吸引力。他像阿飛一樣(或是說阿飛像他一樣)把這些塗鴉抄在筆記本上。這篇的故事就是這樣來的,像我們一樣,他也不知道阿飛會怎樣,但他希望阿飛的結果是好的。


我喜歡史蒂芬金的一點就是他不會用悲情的方式來呈現他的作品。他的主角常在該專心的時候分心想別的事(這點和我很像),比如說要死了還會想到筆記本,或是第一篇的四號解剖室也是這樣的調調。


註1.以下是一些節錄下來的塗鴉文字,不見得有意義,但給人想像空間。

I suckt Jim Morrison's cock w/my poutie boy mouth. (LAWERENCE KS)

Albert Gore is my favorite whore. (MURDOS DAK)

Don't chew the Trojan Gum it tastes just like rubber. (AVOCA IA)

Poopie doopie you so loopy (PAPILLION NEB)

Here I sit, on the pooper, giving birth to a Maine state trooper.

I killed Ted Bundy. The secret Transit Code of America's Highways.

忘了寫為什麼title 要叫All that you love will be carried away,因為這句是阿飛筆記本內最後一條塗鴉,也是阿飛自己加上去而非抄來的,但阿飛只是突然想到這句話,而不是發生了什麼事才寫的。想想,如果阿飛真的自殺成功,想必這句話會引起無限想像。

覺得這句話聽起來頗有聖經中傳道人的味道,傳道人裡最常出現的話就是徒勞啊徒勞,一切都是徒勞。

2008年11月26日 星期三

The man in the black suit(黑衣男子) from Everything's Event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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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史蒂芬金這本Everything's eventual的第二篇故事。講的是九十多歲的男子在回想81年前的某個夏天午後他遇見魔鬼的恐怖事件。主角描述時的態度是確信真有其事,但當年事發的那一天他逃命似地跑回家,在路上遇到他爸爸,小男孩的爸爸聽了他講的事後告訴小男孩他只是做了一場惡夢罷了。而81年來這事一直在他的腦中徘徊不去,但他始終沒有再跟別人講。終於,他決定用小孫女送他的日記本把這事寫下來。


和第一篇(Autospy Room 4)比起來,我比較沒那麼喜歡這一篇,但史蒂芬描寫驚悚場景的水準仍然維持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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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在結尾,史蒂芬金告訴了讀者他寫這個短篇是為了向霍桑的作品《小伙子古德曼(Young Goodman Brown)》致敬。《小伙子古德曼》是史蒂芬金最喜歡的故事(這也是個和魔鬼有關的故事,但是是心裡的魔鬼,有興趣可以google一下),也是史蒂芬金心目中由美國人所寫的十大佳作之一。


這篇故事的靈感來自史蒂芬金和朋友談話,他朋友的祖父堅信自己曾經在年輕時(二十世紀初)遇過魔鬼,就在森林裡。那個魔鬼有著火焰般的眼睛(就像史蒂芬金故事裡那個黑衣男子一樣),身上散發著硫磺的味道。那個魔鬼像正常人一樣和史蒂芬金朋友的祖父聊天,而那位祖父深信魔鬼會把他殺掉,但他只能假裝鎮定和魔鬼聊天,最後那位祖父逮到機會逃開了。史蒂芬金說這篇故事就是從他朋友祖父來的,但寫這個故事一點都不好玩,純粹只是因為這故事一直在史蒂芬金的心裡吶喊,非得要他把故事寫出來才會閉嘴。寫完後,史蒂芬金自認為這是一篇平淡無味的民間故事,跟霍桑的《小伙子古德曼》比更是十萬八千里。以致於當紐約客(The New Yorker)跟他講他們要刊登這篇時,他有點震驚。到了1966年,當他以這篇獲得了他得的第一個歐亨利奬(O. Henry Best Short Story)時,史蒂芬金甚至認為有人搞錯了吧!然而一般讀者對這篇故事的反應也都不錯,所以史蒂芬金最後說了以下這句話:This story is proof that writers are often the worst judges of what they have been written.


2008年11月24日 星期一

Autopsy Room Four(四號解剖室) form Everything's eventual by Stephen 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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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蒂芬金的小說這本不算的話(因為這本現在還在看,台灣不知是否有中文版,但大陸好像有,叫做事事無常)我只看過一袋白骨(中文版),但相信沒看過他小說的人大部份也看過由他的小說改編成的電影(刺激1995,戰慄遊戲等等)。他的故事就是有辦法馬上吸引住你。


由Everything's eventual的副標題14 Dark tales 就知道這是由14篇短篇(而且還是Dark的喔!)集合成的。雖是短篇,仍然精彩。


第一個故事Autopsy Room Four講的是長得很像歌手Michael Bolton的男主角失去生命跡象但恢復意識後發現自己身處在運往解剖室的屍袋內,故事是採第一人稱,主角不知道自己為何在解剖室?他死了嗎?如果他死了為什麼他還有感覺?但沒有人認為他還活著。他想叫,想告訴這些醫護人員,他還活著,不要解剖他,但…,但他怎麼用力都叫不出聲,難不成他真的死了?


故事剛開由於是主角在心裡口白,所以你會認為他真的還活著,就會很擔心,怎麼辦?如果他們真的把主角解剖了,他就完啦!但漸漸地,那些要來進行解剖的實習生及醫生開始做解剖前的檢查動作,雖然此時主角一直拼命要哼出聲音但醫生卻完全沒有感覺,這時你不禁懷疑搞不好主角真的死了,只是靈魂還在身體旁邊(就像我們看電影演的那樣)。幾乎整個故事都是由主角的角度來看醫生從檢查自己(醫生的眼裡就是屍體)到劃下第一刀之間的整個過程。你會很擔心主角真的被開膛剖肚,但又有點期待那第一刀趕快劃下吧!好讓我們知道結局。
 

故事是以黑色幽默來呈現,我覺得史蒂芬金這點很厲害,也是我很喜歡他的地方。講幾個幽默的地方,當實習生發現在”死者”很像歌手Michael Bolton時就開玩笑地對主角說起來為我們唱首歌吧!另外,實習生和醫生在脫主角的衣服時,脫到外褲時,醫生(女醫生)就開玩笑地要實習生(男)猜主角是穿Boxer or Jockey(平口寬四角褲或三角褲,註:Jockey是美國著名內衣品牌),實習生就回當然是Boxer,此時主角很生氣地在心裡罵:小毛頭,不要看我年過四十就認定我會穿Boxer,結果他穿的是Jockey,還是紅色的呢!兩個進行解剖的人為此還開了主角一些玩笑。等到主角全身被脫光了,他們還在他的肛門塞了一根東西,主角一直哀嚎塞在他菊花裡的那一根太粗了。又如,他用盡力氣要哼出聲音時,醫生卻開始放Rolling Stone(滾石)唱片,此時他再怎麼用力都沒人聽得到啦!在實習生檢查完準備動刀時,醫生把這個機會給實習生,因為這將會是他的第一刀,實習生很驚喜又有點怕,就在他要劃下第一刀時,女醫生突然說,等一下,這時主角高興得快哭了,他以為女醫生終於發現他還活著,沒想到是女醫生發現實習生沒有檢查到”死者”的命根子,於是她握住主角的命根子,教實習生要怎麼檢查,主角這時就在心裡口白,如果不是在這種情況下,他很樂意被這樣一位美女這麼服務。
 

至於結局…,我想是不是該保留,如果講白了就不好玩了。但真的滿推薦這篇四號解剖室,尤其他的結尾很現代,我很喜歡。


史蒂芬金在篇末還講了是什麼給了他靈感寫了這篇故事,他又做了什麼改變。我覺得對也想試試自己寫點東西的人有點受用。


當我看完這個故事才發現它已經被拍成電影了,不過台灣應該沒上映。我在想應該也不好拍吧!就如史蒂芬金在書的前言講的,他當初把自己的作品搬到他自己的電台播放,想說因此可以從這兒賺點盈收,但試了又試,他發現他的作品演到後來聽起來都變成narrating(口白),這也是我認為這個故事不好拍的原因,因為很像一人口白。不過畢竟是拍出來了,有機會的話我會想看看拍出來的成果。


2008年11月23日 星期日

Baileys貝禮詩甜奶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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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在台中偶而會去一家叫freedom的pub,那兒只要付入場費就可以無限暢飲(好像啤酒例外,誰要喝啤酒啊!一下子就撐了),剛開始每種都想試,但最後找到我的最愛,那就是B52,一杯一口喝下。大概喝個4,5杯是我的最佳狀況,這時會有點放鬆,可以和店內小姐(有時是先生)玩擲骰子(遊戲名字好像叫吹牛),這家pub如果客人不多,服務生就會來和客人玩吹牛。通常週五週六人最多,尤其是外國人。他們週六有戶外烤肉,這時你就會看到很多不同人種的人在店門外,很認真的站著烤自己的肉。


補充一下,B52通常不是我的最愛,但如果Bartender調酒功力不太強,B52就會是我的首選。


話說有一天在吃碗粿時看到雜誌有一頁廣告-貝禮詩酒奶酒,我的眼光馬上被吸引住了,因為我馬上連想到B52,於是心裡掛念著發薪水要去買這酒。後來我上網google了一下,才知道這酒已經打入許多人心中了,趁著家樂福現在在酒促,我在前幾天就跑去買了,真划算,700ml才499元。本來是想把調B52需要的三種酒都買齊,後來想想,這樣太揮霍,就作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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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酒我是加了3塊冰塊倒滿一杯喝,如果放的冰塊不夠就要小口小口喝,因為它其實滿濃的,但真的好喝。我隔天倒了一小瓶帶到公司,等我泡好的濾泡式咖啡涼了,把甜酒倒進咖啡裡,嗯,很好喝耶,不知不覺就把約200ml的咖啡奶酒喝完了,當然,沒有影響到工作。


講到B52,另外需要的兩種酒就是咖啡酒及橙酒(或伏特加),用長型的小杯子來調,酒比較不會混掉,咖啡酒先倒,再來是奶酒,最上面則是橙酒(或伏特加),比例各1(可以上網查一下),聽說在pub裏他們會在上面點火,很起來很炫,不過我喝到的都是沒點火的。有興趣的人趁現在有酒促活動可以去搶購。

2008年11月19日 星期三

Nora Ephron - I feel bad about my ne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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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其說要介紹 I feel bad about my neck,不如說要介紹Nora Ephron這位才華洋溢又幽默風趣的女士 (我不想用才女兩個字,尤其是那位最近引發十指緊扣事件的人妻,在布落格寫過幾篇矯情文章就自稱才女,讓我實在不想用才女兩個字來貶低Nora Ephron)。


Nora Ephron是何許人?你可能從沒聽過她,但如果我說她就是電子情書,西雅圖夜未眠及當哈利遇上莎莉等電影的編劇,相信你就會嘴巴微微張開成一個小圈說:喔~


不只這樣,她還是導演及演員,不過編劇是她最為人知也最受人賞識的角色。今天我在看她在梅莉史翠普獲得AFI頒發的終身成就奬的大會上用極度風趣又不落俗套的演講來向梅莉史翠普致敬(有興趣請看這裡)。現場每個人都被她逗笑了,如果在我們這邊要向人致敬一定會落落長說一大串領奬人的豐功偉業,厲害如Nora者就會使用 twist ,而且在最後她的punch line 乾浄俐落,丟個大笑彈讓大家笑翻又讓人覺得梅莉史翠普真是不愧得這奬。
 

I feel bad about my neck 幾乎是Nora的簡易版半自傳,風格不改她幽默風趣又率直的本性。第一篇短篇就是I feel bad about my neck,是在講女人上了年紀就會被脖子背叛,因為大家都說看脖子就知道女人幾歲了。儘管世面上充斥著各種頂級面霜及整型手術,但它們都是針對你的臉,還沒有聽過有人替脖子拉皮的吧!Nora用一種開自己玩卻又坦白實在的口氣來陳述她對於她脖子的無奈。


第二篇 I hate my purse,我討厭我的包包(有中文版,請看這裡)。我相信不少女生會對這篇很有感覺。書裡還有提到她對烹飪的喜愛,她的婚姻,她為人母,她愛閱讀,她的房子,她對紐約的念念不忘及針對死亡這件事的想法,感性又witty(對不起,我實在不知道要用什麼中文形容)。


如果你年齡並沒超過35,不喜歡閱讀而且是男生,我就不會推這本書(雖然我實在很喜歡她,而且這本書在網路上看評價是一面倒的好耶),建議你直接看她所編的電影或上網找她的談話短片。


在最後What I wish I'd known裡Nora寫了一句句她有所感的話,有些很實在有些很好笑,以下取3段:


At the age of fifty-five you will get a saggy roll just above your waist even if you are painfully thin.(真的是這樣)


This saggy roll just above your waist will be especially visible from the back and will force you to re-evaluate half the clothes in your closet, especially the white shirt.


When your children are teenagers, it's important to have a dog so that someone in the house is happy to see you.(這個有好笑到)

有人反應能不能大概講一下Nora Ephron那個You Tube的speech內容?


她主要內容當然是在稱讚Meryl Streep有多會演戲,但她不直接這樣講而是建議在場的觀眾(以下稱簡稱你)讓Meryl Streep來演你(意思是Meryl太會演戲了,演誰像誰),接下來Nora 用幾部Meryl 演過的片子來串場,她說如果你丈夫背著你偷偷和別人有染,建議你請 Meryl 來演你(這裡她主要在講心火這部電影,但心火也幾乎是Nora 個人親身體驗),你會覺得舒服點;如果野狗咬走你的小baby ,讓 Meryl 來演你(這裡主要在講大約十年前的片子 暗夜哭聲)。想也知道讓Meryl 來演你鐵定會比你自己演來的好,雖然聽起來有點令人沮喪(自己的角色竟然演輸別人的意思)。接著Nora 說有一天她心情不好什麼事都不順,她就打電話給Meryl ,Meryl 就來接演Nora 這個角色(我不曉得這樣的翻會不會很難懂),結果那天要結束前Nora打電話問Meryl:我(這裡的我是指Nora)今天表現得如何?結果不意外地,由Meryl 接演的那天是Nora 生平渡過最好的日子之一。接著話鋒一轉,Nora開始感性起來(注意:這裡了,就是在為最後的高潮舖路了),她說你絕對想像不到要花多少功夫才能做到像Meryl一樣好,而且厲害的是meryl表面上看起來像不費吹灰之力,天然渾成。但是Nora 說她知道Meryl有多努力(接著要開始進入結尾高潮了),因為有一天當他們還在製作心火這部片時,Nora 跑去Meryl 的拖車(演員在使用的拖車),Meryl 根本不知道Nora 要去找她,她沒穿戲服也沒化妝,結果Nora 看到的Meryl竟是一位63 歲的亞洲女人,她的名字叫做Chipack。最後Nora 舉起右手說:So Chipack, tonight we honor you.


其實要聽得懂這個演講,必須對Meryl 演出過的電影有大概的了解。剛好,我非常激賞Meryl ,她的大部份片子我都看過。只是說實在話,最後Chipack 這一點我不是很瞭,我的解釋是以Meryl 拍心火時約38,39歲,不可能是63,所以Nora 的意思應該是Meryl 為了這個角色的付出讓她變成那麼老,只是平時化妝讓人看不出來罷了。如果你覺得不是這樣的話,歡迎指教。

2008年11月17日 星期一

再給我一天/for one more day--by Mitch Alb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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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這兩天週末把這本書看完了,後來我才知道作者和在天堂遇見的5個人的作者是同一人。我並沒有很喜歡在天堂遇見的5個人,當初出版社寄給我的是有瑕疵的書(那時看的是中文版),書的結尾每隔一頁就空白,向出版社反映,出版社問我是要再送一本新的給我還是我要另選一本書?我忘了當時怎麼回覆的,只記得我結尾沒看完。說真的,遇到這種空白那麼多頁的事情我也沒興趣看下去了。至於這本(中文叫再給我一天),個人認為比在天堂遇見的5個人好看。雖然我還是沒有很喜歡它。


這是在講主人翁Charley一心想尋死的故事,它開宗明義就講了:Let me guess. You want to know why I tried to kill myself. 我喜歡這個開場白。(書的結局我也很喜歡,有種恍然大悟的感覺。)


為什麼Chick想尋死? Charley的爸媽在他上大學之前離婚了,他並未被告知原因,他因此不諒解他母親。Charley的父親希望Charley去打職棒,他母親則認為上大學找份正當工作才對。後來Charley的確上了大學,但卻為了討好父親去打棒球且沒有再回學校唸書。但他職棒生涯很快地結束了,於是他只好找份不怎麼有趣的工作養活太太及女兒。在他母親生日那天他接到在他們生活圈缺席很久的父親電話,父親幫他安排了一個機會可以重返球場,為了不使父親失望他欺騙了所有人,在他母親生日那天搭機赴他父親為他安排的這場球賽。那場球賽,不意外地,他沒有打好,更糟的是他母親因心臟病猝死。從此,愧疚感就長駐他心裡,他開始以酒精麻痺自己,搞到後來太太離開他,女兒長大結婚竟沒邀請他參加,他先前的不良酗酒記錄讓人不敢領教,也使得他自己覺得被當個局外人。於是他開始尋死。


在他酒醉開車回故鄉的路上發生了大車禍,在昏迷當中他和母親的靈魂一起渡過了一天,也因此他知道了一些很重要但他母親沒告訴他的事,而且是聽了會難過的事。這本書主要在講愛,尤其是母親的愛。我為什麼不喜歡呢?因為我很討厭人這樣,一直擺爛下去。我是那種認為不管以前怎樣糟(短時間的自憐,自我墮落是可容許的),現在開始努力都比完全不努力來得有用的人。但你常可以在週遭朋友身上聽到這樣的故事,那種一失足就再也爬不起來了的故事。聽了會生氣,好好的人生被自己搞砸了,又不好好重來,而且常發生在男人身上。


Charley的父親在本書應該是最會被指責的一個,他的行為會讓你懷疑他到底有沒有愛他的小孩,對這種人我卻不感覺陌生,我的爸爸就有點像Charley的父親(不過我爸沒有兩個老婆就是了),他是那種不會表達感情的人,我不會說他不愛我們,然而我也不確定他愛我們。最近他被診斷出胃癌,醫生的意思是末期了所以不是怎麼積極治療。我們姊妹瞞著他,找盡各種不和化療衝突的輔助食品,我想,我們還是很擔心失去他。但在他心中,朋友還是比家人重要,即使生這麼重的病他都要忍著不舒服在他生日時宴請朋友吃飯喝酒。我不怪他,有些人本來就是朋友緣比較好,我爸就是這種人。苦的人是我母親,還好,我母親早一步走了。


2008年11月14日 星期五

好笑的Confession of shopalohic(購物狂的異想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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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是一年多前買的,但沒看完就不知道放到哪兒去了,直到今年七月我父親突然生重病院讓我心情很down,於是又拿起來看,然後我就放不下了。


聽說中文書名叫購物狂的異想世界,嗯,此名應該是受艾莉的異想世界影響而生的吧!


就如它封面寫的--The hilarious must-have bestseller.。對我而言真的是hilarious.算是我父親生病以來最能讓我開心的東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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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其它報章對它的評價,你就知道這書真的好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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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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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書名就知道這是在講一位有購物狂的女生。再來看左邊這一張,有沒有讓人想到sex and the city。我是沒看sex and the city,也真的對那幾個女人沒興趣啦!只是這張畫會讓我聯想到。


我相信很多女生在一生當中多少有一點像書中女主角Rebecca。她有不錯的工作,但對於工作她總是隨便應付,然而對購物沒抵抗力於是債台高築。本書就在講她如何從走頭無路到逆轉勝。



本書比較適合女生看,我不是在設限,但我相信女生,尤其是有工作又有卡債或常常在使用循環利息的女生。

2008年11月11日 星期二

龍紋身的女孩/The girl with the dragon tatt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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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本讓人unstopable的小說,平常很少看犯罪小說的我也unstopable了。由於 本書的原文並非英文,書中用字和我習慣的英文小說有些不同,再加上很多地名是一般人不熟悉的(有的根本聽都沒聽過,也google不到),所以讀起來有點慢。


這本書的大主題是放在身為財經雜誌編輯的主角Blomkvist在因緣際會下去追查Vanger家族一件懸了30多年的人口失踪案件,另一位主角則是被社會拒絕於外的電腦女駭客Salander, 她就是書名指的龍紋身的女孩。Salander從小就被欺負,在得不到適當的裁判/保護下,她能做的就是奮力反抗,於是一次又一次的打架事件在她的檔案裡留下了不良記錄,於是這樣的人在瑞典社會就必需受制於監護系統,其實如果系統運作正常,她或許會慢慢被導正;但如果有監護律師假監護之權行欺壓之實,那麼被監護人不管說什麼都不會博得別人信任與同情,這種情況上她就是一個完美的受害者了。Blomkvist要追查的失踪少女也是一位完美的受害者。然而Salander並非Blomkvist要找的那位失踪少女,而是協助Blomkvist找出謎底的人。


為什麼會有完美的的受害者呢?從本書的宣傳可知原始書名其實是〝憎恨女人的男人〞,男人除了先天上身體強於女人,再加上所握有的權力也比女人多,因此他們要欺負女人其實是很容易的,我想因此書名才叫憎恨女人的男人吧!Salander和失踪少女Harriet所面臨的就是這種不把女人當人看的男人,而又在某種情況下被男人制約,所以她們都是完美的受害者。只是Salander選擇的是迎面反擊,而Harriet則是逃跑。


本書的結構很好,作者很高明地把故事的三條線(Vanger家族,Blomkvist及Salander)編織在一起,不會太複雜也不會讓你覺得自己智商被作者低估。我想大部份的讀者也會覺得這個陳年懸案應該是無解,但明明又知道作者不可能出一本無解的犯罪小說,這就是吸引讀者一直讀下去的地方。


就故事性來講,它值得推薦。但如果就啟示性,就相對薄弱。倒是主角Blomkvist在批評財經記者的那番話我很贊同,還有結尾,在他揭發Wennerstrom的不法勾當後,對電視台記者問他因為Wennerstron的被揭發而引起國家經濟風暴難道他自認是對的嗎?他的回答也很好,大略講,Blomkvist不否認造成這麼大的風暴並不是好事,但他認為只要一個國家的經濟是架構在實際上的生產製造( the goods and service that are produced in the country everyday),那麼這些股市風暴對該國的經濟影響並不會太久。沒錯,作者不愧是財經出身的。


至於女人是受害者這方面我倒沒有很大的啟示,可能因為自己很幸運沒有落到那種被人抓到把柄而被人欺壓的地步。但看到Salander反擊她的監護律師時真的超爽,可見即使是身材弱小的人,只要用智慧也能反轉情勢。


或許你聽過這本書(它真的很有名),但總是沒下決定把它帶回家,相信我,你也會unstopable的。



2008年11月3日 星期一

一步錯步步錯/魔鬼知道你死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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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從台中搭車回高雄的路上, 車上播放著客家單元劇—我要上學去,不難看。故事在講男主角在得知自己罹患肝癌日子所剩不多,於是和太太離婚,帶著一對兒女回到鄉下只剩老媽的老家,打算把小孩托付給老媽。兩個孩子大的那個上小學了,小男孩還不能上學卻天天吵著要爸爸帶他上學去,於是爸爸帶著小男孩一路認路,走到一個T字路,爸爸對小男孩說:要記得是走這邊,這邊才會到學校。要走對路哦!人生也一樣,走錯了就會很苦。(男主角和太太的感情應該也不是很好,因為他除了太太還有一位女朋友。)其實這句話小孩哪聽得懂,但我看到這句話(巴士上只能用看的)有被打到的感覺。不知哪裡看到的兩句話-人吶,明明知道哪條路是正確的,卻總是選難的路走。


這也讓我聯想到我上週看的好片-魔鬼知道你死前,故事講一對兄弟,哥哥(菲利普賽摩霍夫曼演)搞不動產還小有成就,弟弟(伊森霍克演)從來就一事無成,還搞上自己的嫂嫂。兩人經濟上都每下愈況,於是哥哥動起打劫自己媽媽開的珠寶店的主意,在哥哥慫恿下窩囊弟弟也同意加入。原本很簡單的搶劫卻被窩囊弟弟搞砸再加上運氣不好,他們的媽媽中槍昏迷後死了。爸爸決心要找出主嫌,事情愈走愈慘。對照電影一開始,你會感嘆日子怎麼可以搞成這樣。真的是一步錯步步錯啊!


題外話,這部電影很值得看,我是因為有菲利普賽摩霍夫曼才看的,我想很少人喜歡他吧!我是從天才雷普利開始注意他,接著心靈角落,一直到柯波帝:冷血告白就真的對他的演技佩服得五體投地。本片的拍攝手法滿有創意,導演是用一段一段倒敍的方式,而且是由不同的人物來進行倒敍,一段和一段之間有點重覆到,但因為是不同的劇中人物的角度來進行,你不會覺得看到的東西是一樣的,而這也不像記憶拼圖那樣真的在考驗你的記憶,總之這樣的手法不是原創但多了點twist,讓你看了很有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