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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17日 星期一

再給我一天/for one more day--by Mitch Albom

for one more day.jpg
趁這兩天週末把這本書看完了,後來我才知道作者和在天堂遇見的5個人的作者是同一人。我並沒有很喜歡在天堂遇見的5個人,當初出版社寄給我的是有瑕疵的書(那時看的是中文版),書的結尾每隔一頁就空白,向出版社反映,出版社問我是要再送一本新的給我還是我要另選一本書?我忘了當時怎麼回覆的,只記得我結尾沒看完。說真的,遇到這種空白那麼多頁的事情我也沒興趣看下去了。至於這本(中文叫再給我一天),個人認為比在天堂遇見的5個人好看。雖然我還是沒有很喜歡它。


這是在講主人翁Charley一心想尋死的故事,它開宗明義就講了:Let me guess. You want to know why I tried to kill myself. 我喜歡這個開場白。(書的結局我也很喜歡,有種恍然大悟的感覺。)


為什麼Chick想尋死? Charley的爸媽在他上大學之前離婚了,他並未被告知原因,他因此不諒解他母親。Charley的父親希望Charley去打職棒,他母親則認為上大學找份正當工作才對。後來Charley的確上了大學,但卻為了討好父親去打棒球且沒有再回學校唸書。但他職棒生涯很快地結束了,於是他只好找份不怎麼有趣的工作養活太太及女兒。在他母親生日那天他接到在他們生活圈缺席很久的父親電話,父親幫他安排了一個機會可以重返球場,為了不使父親失望他欺騙了所有人,在他母親生日那天搭機赴他父親為他安排的這場球賽。那場球賽,不意外地,他沒有打好,更糟的是他母親因心臟病猝死。從此,愧疚感就長駐他心裡,他開始以酒精麻痺自己,搞到後來太太離開他,女兒長大結婚竟沒邀請他參加,他先前的不良酗酒記錄讓人不敢領教,也使得他自己覺得被當個局外人。於是他開始尋死。


在他酒醉開車回故鄉的路上發生了大車禍,在昏迷當中他和母親的靈魂一起渡過了一天,也因此他知道了一些很重要但他母親沒告訴他的事,而且是聽了會難過的事。這本書主要在講愛,尤其是母親的愛。我為什麼不喜歡呢?因為我很討厭人這樣,一直擺爛下去。我是那種認為不管以前怎樣糟(短時間的自憐,自我墮落是可容許的),現在開始努力都比完全不努力來得有用的人。但你常可以在週遭朋友身上聽到這樣的故事,那種一失足就再也爬不起來了的故事。聽了會生氣,好好的人生被自己搞砸了,又不好好重來,而且常發生在男人身上。


Charley的父親在本書應該是最會被指責的一個,他的行為會讓你懷疑他到底有沒有愛他的小孩,對這種人我卻不感覺陌生,我的爸爸就有點像Charley的父親(不過我爸沒有兩個老婆就是了),他是那種不會表達感情的人,我不會說他不愛我們,然而我也不確定他愛我們。最近他被診斷出胃癌,醫生的意思是末期了所以不是怎麼積極治療。我們姊妹瞞著他,找盡各種不和化療衝突的輔助食品,我想,我們還是很擔心失去他。但在他心中,朋友還是比家人重要,即使生這麼重的病他都要忍著不舒服在他生日時宴請朋友吃飯喝酒。我不怪他,有些人本來就是朋友緣比較好,我爸就是這種人。苦的人是我母親,還好,我母親早一步走了。


2 則留言:

  1. 作者同一主題還要寫多久
    老梗
    他星期二的老師說不定都看不下去了呀~
    ===================================
    哎呀, 這就是我的意思, 不過我不好意思講出來, 畢竟我只看他2本書, 但真的有和你一樣的感覺.
    / Me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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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不知道怎麼搞的, 幾個月前手上突然多出來這本書, 尤其是二個月前閱讀時, 看到章節標題"我沒有站出來支持母親的時候", 竟也感到羞愧, 還有一點"到底該不該羞愧"的矛盾心情.

    To Rio,

    那種感覺我知道, 當初我們當女兒的決定拔掉她的呼吸器,這事在後來也曾讓我產生你說的那種感覺.

    by Clai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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