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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31日 星期一

鬣狗的聯想

鬣狗是我很不喜歡的一種動物,一來牠長得很不討喜,很起來很陰險,體形也很奇怪,前腿比後腿長。二來牠們很吵,還會笑,笑聲可是超級恐怖。

偏偏鬣狗常常上動物星球頻道,所以我不知不覺也對牠略知一二。

上週剛好看到“傑考溫闖天下”在介紹斑點鬣狗(spotted hyena),為了研究斑點鬣狗,傑考溫團隊不知用了什麼方法麻醉了鬣狗(我打開電視剛好看到鬣狗已經被麻醉了),在得知被麻醉的鬣狗是母的後,主持人傑考溫很興奮地對著鏡頭說他一定要告訴我們一個驚人的事實,他要鏡頭近拍母鬣狗的生殖器,不講的話你一定會以為那是陰莖。傑考溫說那是假陰莖,其實它是長得像陰莖的女性生殖器,也是產道及尿道(絕對不是雌雄同體),看第2張圖會更清楚。節目上說是因為胎兒沉浸在母腹的高強度雄性荷爾蒙中造成,再加上鬣狗是母系社會,母鬣狗是家族的掌權者(母鬣狗體形比公鬣狗大),母鬣狗能讓假陰莖延伸使公鬣狗插入進行交配,擁有這種結構的生殖器讓母鬣狗擁有交配主導權。

鬣狗是公認的投機分子,專門搶奪其他捕獵者捕獲的獵物,但如果苗頭不對牠會絕對會裝龜孫子。我要對鬣狗說聲對不起,但牠們這種特性突然讓我聯想到某些韓國人。

表面上,鬣狗一點優勢都沒有,而且名字中還有個狗字咧,怎麼能和獅子老虎比啊?但事實上鬣狗被認為是僅次於獅子的獵手,最主要原因就是運用牠們的投機天性智慧及團結力量。

2011年10月30日 星期日

形容詞也要小心

在我看過的4,5 本談有關英文書寫的書中都有談到慎用副詞,若太隨興很容易就讓副詞毀掉你的句子。“It was the best of sentences, it was the worst of sentences”這本書除了提到副詞外,也提到了形容詞。在第十九章,Trimming the Fat,作者提到幾個造成文字鬆散,平凡的因素,在眾多因素中她特別針對形容詞花了些篇幅。

首先,作者拿了“達文西密碼”的頭一句做範例。原文是這樣寫的:

Renowned curator Jacques Saunière staggered through the vaulted archway of the museum's Grand Gallery.

補充解釋
Renowned: 有名的,有聲譽的
Curator: 館長
Vaulted: 拱形的
Archway: 拱門

這句話有2個形容詞(Grand不算在內),第1個很差,第2個差強人意。第1個是 renowned, 批評者認為“達文西密碼”的作者在第一句就想直接了當告訴讀者 Jacques Saunière 這個角色是有名的(renowned),但作者應該做的是讓讀者明白為何 Jacques Saunière 有名。第2個形容詞 vaulted 則被認為差強人意(我覺得很多餘)。如果讓作者來改寫這句,就會是:

Jacques Saunière staggered through the archway of the museum's Grand Gallery.

甚至連館長(curator)這個字也被拿掉了,作者認為後面可以再找適當時機來介紹這位‘有名的’館長。

形容詞不是不好,但記住少即是多(less-is-more)這條金科玉律。比較下面兩句就知道什麼是less-is-more

The big, terrifying, homicidal, totally out-of-control escaped convict ran toward me.

The escaped convict ran toward me.

作者提供了一個方法來判斷何時該用形容詞。把形容詞分成兩類:陳述事實及價值判斷。陳述事實的形容詞是沒有爭議的,但價值判斷的形容詞則很容易引起麻煩,小心為上。

舉例

Bloodied and limping curator Jacques Saunière…

Awesome and brilliant curator Jacques Saunière…

第一句的形容詞是事實陳述(流著血又跛著腳的),第二句的則是價值判斷(威嚴又傑出的),對讀者而言,陳述事實的形容詞才是他們需要的。至於價值判斷通常不是由作者強加於讀者,而是讀者要自己去判斷。

另外還有一種鬆散的文體是由於寫的人太過迂迴,不願做直接的陳述,比如:

Hawaiians have adopted a lifestyle that is decidedly more leisurely and tolerant than that of their fellows on the mainland.

本書作者把它改寫成,

The Hawaiian lifestyle is leisurely and tolerant.

可以看出這樣的改寫和原句差很多,但該表達的都有表達到。作者說如果你翻開紐約時報或華盛頓郵報,會看到許多和後面那句類似的句子(果斷又簡潔),但卻不可能看到像前一句那樣含糊曖昧又沒擔當的句子。

(That's because top publications hate mealy-mouthed allusion and love solid , information-packed statements.)

2011年10月29日 星期六

偽博客

上週在看『It was the best of sentences, it was the worst of sentences』時意外學到“flogs”這個字。

Flog(s)有很多意義,在我看的這本書裡它的意思是我們現在生活中常見的假部落格,flog(s)即fake blog(s)是也。

這種以部落格方式作置入性行銷的手段已行之多年,很多大公司都被揭穿過。很有名的有沃爾馬(Wal-Mart),當時有個部落格叫Walmarting Across America,據稱是由2位沃爾馬迷所設立,他們決定開著RV 橫跨美國各州的沃爾馬,並把逛沃爾馬的經驗寫在這個部落格上。這2 個人的確開了輛RV橫跨了美國,後來被揭穿沃爾馬有付他們錢,這2 人的背後老闆是一間叫Edelman 的公關公司,而沃爾馬就是這間公關公司的客戶之一。所以說穿了,這起開著RV 橫跨美國沃爾馬事件根本就是一則廣告宣傳。

2011年10月20日 星期四

子細胞

剛看到《The Emperor of all Maladies》這本書內講到1960年代醫師拿白老鼠來做白血病細胞試驗,得知白血病細胞是以指數分裂成長。

正常細胞分裂有兩種,有絲分裂(如圖所示)與減數分裂,前者為無性生殖,後者為有性生殖。不管哪一種(含癌細胞的不正常分裂),分裂出來的子細胞都叫daughter cells,母細胞都叫parent cell。突然好奇中文叫子細胞,英文為可叫daughter cells?我試著找出為何起名叫daughter cells 卻找不到,倒是看到一位生殖學方面的專家解釋可能是 1)它是無性生殖,2)母細胞(parent cell) 就字面意思應該是mother cell,而有絲分裂出來的子細胞是完全和母細胞一樣,所以叫daughter cells 似乎還滿貼切的。我個人則有另外一種想法,因為細胞會再分裂,有點類似繁衍後代,正常來講,這不就是女人才能做的事嗎?

不過為何這麼起名真的無可考,就像不知道為什麼要為新船取女生的名字一樣,人們只能猜測。我來猜的話,可能是船長(或船東)大部份都是男人,把自己的財產命名為女人好像比較正常(會嗎?),不是很多男人都講車子是第二個老婆嗎?意思大概就是這樣吧!

2011年10月14日 星期五

憶兒時

昨天的一則新聞引起了我心中的疑惑。

「大脖子」開刀不再怕失聲

對於腫塊已大到必需開刀切除的甲狀腺腫病人,如今不必再冒著失聲的風險,就能保住原有甜美的聲音。三軍總醫院運用「喉返神經監測系統」,迄今已為上百位患者保住了原有的「聲」命,就連靠聲音吃飯的播音員也不用擔心,免驚!

我在小三升小四的那個暑假開刀切除了我的甲狀腺腫瘤。開刀前一天我媽只跟我講明天會載我去醫院,晚一點會來看我。開刀當天早上到醫院後,我媽和護士打個招呼後就去學校(暑假老師也要上班),於是我一個人在醫院等候通知,時間到了,一個人爬上手術台躺下來,接著手腳被綁起來,打麻醉針。當我醒來張開眼時看到的竟然是手術燈及醫生與護士們,原來我還在手術中,但因為新的麻醉劑我又昏睡過去,這樣的戲碼重複了好幾次。事後才知道醫生是故意讓我醒來,要我出聲,因為怕縫到我的聲帶。你問我醒來時不會痛嗎?痛,當然痛。聽我姊說我到後來被弄到有點火大,和醫生槓起來。其實我生氣是因為醫生騙人,說了好幾次快好了,結果我眼睛睜開看到的還是手術燈和看不見長相的醫師人頭,再加上肉體的疼痛,我就罵人了吧!(正確說,我應該是指責醫生說話不算話)

這個手術是三十多年前開的,後來我聽說這種手術不需像我當時一樣醒醒昏睡之類的,是麻醉退了,醒來就OK 了。感覺上好像一點風險都沒有,但由上面這則新聞來看,還是真有失聲的風險咧!至於我所受的皮肉痛,只能說三十多年前的鄉下,醫師只能用這種方法保住我的聲帶吧!

這事我通常都當笑話講給朋友聽。直到有位朋友問我有沒有想過當年我的父母讓我在醫院獨自面對這個手術和我長大後在一段關係裡總是與對方保持距離有關係?或許吧,我不敢說沒有。如果去探討被埋在底層的意識,可能會讓我崩潰。但在那個經濟尚未發展的年代,要養活小孩已經不容易,怎能責怪父母呢?

今天早上聽ICRT 新聞時忘了是哪則新聞一直提到tiny 這個字,只要一聽到tiny 這個字,我就會想到一位小女孩。6,7 年前,因為擔任英文演講會會長的朋友臨時有事,我代替她到台中薇閣小學擔任英文演講比賽的評審之一。這個演講比賽其實就是背童話故事,小朋友們從指定的幾篇故事中挑出喜歡的,把它背熟(當然是用英文),上台表演出來。有位穿著裙子的可愛小女孩,個子很小(年紀應該也很小),表演的好像是三隻小豬或什麼很有名的童話(我真的忘了是哪個故事,只記得關鍵字及關鍵的一幕),故事中有一段有很多tiny,小女孩每說到一個tiny 就用右腳蹬一下地板,好戲來了,不知道到第幾個tiny,當她又蹬右腳時,小內褲就這樣掉到腳踝,她楞了1, 2 秒,繼續講下去(好樣的,可見台詞背得很熟),小內褲繼續留在腳踝,那個場面實在尷尬,到故事快結束時有人(不知是老師還是媽媽)跑上台去幫她把內褲拉上。

不知道小女孩長大後記不記得這件事,會把它當笑話講給朋友聽嗎?

2011年10月10日 星期一

翻譯

翻譯到底是interpret 還是translate?(是interpreter 還是translator?)

根據『The Wrong Word Dictionary』,interpreter 與translator 的區分如下,
An interpreter converts speech to another language, and a translator converts writing to another language.

簡單講,interpret 是口譯,translate 是筆譯。


所以,有時某些電視節目會分割一個小畫面讓專人比手語,那人應是interpreter。

讓子彈飛

「讓子彈飛」是這兩年來我看過水準最高的中國電影(是說我也不常看中國電影就是了)。它在內地的票房高過馮小剛的「非誠勿擾2」(個人覺得非2只能算普通),不知為何在台灣卻沒什麼知名度?我甚至連它有沒有上院線都不知道呢!

電影講的是發生在中華民國八年一段土匪鬥惡霸的故事,葛優飾演花錢買官的馬邦德,即將上任鵝城縣長。姜文飾演打劫葛優的土匪張麻子,打劫馬邦德這位偽縣長後得知當上縣長有錢可撈於是索性自己來當冒牌縣長,並把葛優抓來當師爺。周潤發則飾演已經幹掉5任鵝城縣長的有錢惡霸黃四郎。對於鵝城這位新縣長,黃四郎照例要把他幹掉,沒想到這次的縣長是個土匪,不是那麼好幹掉的,於是兩造就大鬥起法來。

「讓子彈飛」表面上是部胡搞喜劇,骨子裡卻有很多隱喻。但觀眾不用怕看不懂隱喻,看不懂也不會影響觀影樂趣,因為故事本身就夠有趣了。

電影的節奏很快,環環相扣,加上對白精簡幽默,字字珠璣,這樣好的先天條件再搭配三位影帝級演員(其他演員也很棒)就成就了一部成功的電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