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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19日 星期二

誰最大

昨天一位同事說他的工作週報四週以來都沒變,他覺得主管根本沒在看,如果主管不看,何必花時間寫工作週報?這讓我聯想最近在看的書《It was the best of sentences, it was the worst of sentences》。在序言裡作者說想要寫好句子,你得接受‘讀者最大’這個事實。不管是寫計劃書、工作報告、回憶錄、甚至是性質類似日記的部落格文章,永遠要記得讀者的存在。作者的重點不是說要寫些討好讀者的文章,而是要銘記你寫出來的東西是清楚,可瞭解的,而且對讀者有意義的。(There is one thing all Readers want: clear, concise, comprehensive sentences that mean something to them.)



在看到這段序言時我有些汗顏,我自己在寫部落格時並不會刻意去想自己寫出來的東西到底對別人有什麼用(如果對某些人有用當然最好)。但接連看的兩本書-《Keys to Great Writing》及這一本 - 都提到這一點,隔天又聽到同事說的‘如果主管不看,我幹嘛認真寫工作週報’,這兩句話把我點醒了,連工作週報都是要有人看的(我比較孬,上面說要寫就寫,管他有沒有看呀!),那平常在部落格上寫東寫西就不該只是自己在寫爽的,不是嗎?當然,一樣米養百種人,相信真的有人純粹是為自己而寫。


同場加映
既然講到部落格,就來提一下部落格文章的英文怎麼講,是blog entries(entry 的複數),單數是a blog entry。

2 則留言:

  1. 工作週報是對自己工作一個習慣 但是為什會如此動作抗議呢? 只是反應主管說話不算話 出爾反爾的管理方式 正如認真工作的人需要鼓勵(物質或精神獎勵都行) 懶惰鬆散的人要告誡 不過事與願違 , 白目結果-下場是得到生死簿上的一筆缺失紀錄 這是向上抗議的代價(所謂 攻山頭-殺敵五千 自損一萬) 切記?切記?不可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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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匿名,
    寫工作週報是被命令要養成的習慣,隨便啦,用一點點妥協能換取平靜也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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