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此網誌

2011年7月26日 星期二

名字

瑪麗是女孩子的名字。本來是從希伯來文來的,意思是痛苦。約翰是男孩子的名字,也從希伯來文來。法國人的約翰是叫尚,荷蘭人叫楊,俄國人叫伊凡。都是約翰的化身。在一八二O年以前,沒有一個女孩子叫佛羅倫斯(註1),因為那時候還沒有南丁格爾。南丁格爾的母親在義大利城佛羅倫斯生下她的女兒,就用城名作為名字來紀念。因為南丁格爾後來成了名,她的名字就被沿用了。本來,一般人祇有一個姓一個名,但西班牙人首先選用一個聖人的名字放在名與姓之間,認為這樣就可有神靈佑護。古時候的人喜歡把名字隱藏起來,免得被敵人傷害,或者拿自己的名字去施巫術。澳洲的某些部落土人從不提死了的人的名字,恐怕死者的靈魂會聽到而緊隨不捨。古羅馬的人喜歡用別號,即使國王也不例外,一位皇帝叫做「加利居拉」,卡謬戲劇中出現過這名字,意思是小靴。柏拉圖的名字更奇怪,這本不是他的名字。這位希臘的哲人有很寬闊的肩,人人稱他為寬闊,而寬闊在希臘語中是叫做「柏拉頓」,於是,從此被稱為柏拉圖,他真正的名字(註2),卻沒有人知道。而這,已經超過了二千年。清教徒盛多的時代,人們的名字多和宗教有關,就有了「希望」、「信心」等名字。


以上摘自作家西西的《剪貼冊》(洪範出版,現在洪範還存在嗎?)

註1:南丁格爾是姓,她的全名是佛羅倫斯.南丁格爾。
註2:柏拉圖原名阿里斯托克勒(Aristocles)。


同場加映
約翰(John)應該是我這年代的人常會使用的英文名字。美國俚語中,john(注意是小寫)可以當廁所,前面要加 the。同樣可以當廁所的還有 johnson(注意也是小寫),我記得在《謀殺綠腳指》這部電影中有這樣用過。不過,一般的英語對話很少這樣用。下次遇到親朋好友叫做 John 或 Johnson 的記得不要白目地把這個講出來嘿!

去廁所叫 Go to the toilet. 在英國常用的則是 Go to the loo.

如果聚會或約會當中,你需要暫時離開去廁所只需講 Excuse me.即可,這是我以前的美國老師說的。(當然,Excuse me. 可派上用場的地方可多了,這只是其一)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