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 the death room 是Everything's eventual 中的第5個故事。講的是New York Time的記者費雪(Fletcher)被南美洲某個國家的情報處抓到死刑室拷問的過程。
故事以第費雪為第一人稱來講述。拷問者艾斯科巴(Escobar)首先以幾近諂媚的態度對費雪,要費雪相信他是不得以才會”請”費雪來替他們澄清一些疑點,他保證費雪澄清完疑點後馬上就送他去機場,明天的此時費雪就能躺在邁阿密海灘享受陽光。他甚至拿出煙來請費雪抽。這個艾斯科巴可不是省油的燈,他以拷問人出名,費雪做過幾個他的報導。除了艾斯科巴外,還有個女人也是拷問者,費雪不認識她,但替她取了個綽號叫科學怪人的新娘(Bride of Frankenstein),因為她的髮型及髮夾(閃電造型)和電影科學怪人中演新娘的Elsa Lanchester很像,這裡就很有史蒂芬金的調調了,如同我之前講的,他的主角很會在心裡OS,明明應該很緊張的情況他卻還可以替那個女的取這麼好笑的綽號。
故事重點在被拷問者的心理煎熬。比如說費雪在被拷問時心裡產生了2個人,一個叫Mr. Maybe They Will,這個Mr. Maybe They Will認為拷問者真的會讓他走,就如表面上艾斯科巴講的,乖乖配合就放你走。另一個叫Mr. Even If I Do,Mr. Even If I Do想的則是是否有可能逃走?但不管怎樣,對方的人那麼多,一定會在他採取行動之前就一槍把他射死。這兩個角色讓他拿不定該不該講實話,整個拷問過程費雪用的就是且戰且變的策略,因為他兩方面都沒把握。
艾斯科巴還把費雪好朋友死時照片拿給他看,表面上很客氣實質上是在下馬威,因為他朋友臉上有焦痕,明顯是被電死的,而那台電刑器就擺費雪前面,艾斯科巴還特別強調,他們之前不小心把給費雪朋友的電壓調了高一點,不過這次他們一定會調小一點。故事當然不可能讓費雪毫髮無傷,所以拷問者在測試幾個問題後確定費雪沒說實話,所以真的給他來點電刑。這個電刑造成的痛苦讓費雪改變策略,那就是實話的比例多一些,但心理仍盤算是否有任何可能可以逃脫,或是他真的要像他朋友一樣死在這裡。於是他終於要求要抽根煙,這是拖延戰術。就在費雪開始抽煙時,他佯裝癲癇發作,但同時還要兼顧守衛腰間所佩帶槍的位置,這將是他的背水一戰,他也知道成功率極低,但發展至此只有放手一搏。這當中有個好笑的點,當他佯裝癲癇時,艾斯科巴對著守衛緊張地喊”小心他把吞了他的舌..”,這時費雪心裡在笑,一個人不可能吞下自己的舌頭的,除非他的舌頭被砍下來,所以他下了個結論—這些人都沒有在看<急診室的春天>(ER)。又來了,這種時候主角又在OS了。後來費雪把手上點燃的煙往守衛的眼睛戳過去並搶了他的槍。就這樣,靠著那根點燃的香煙及他的演技,費雪逃脫成功。他出去後做了一件在死刑室他對自己說過如果他能逃脫他就要做的一件事,那就是到紐約市某個43街街角的報亭買包Marlboros抽。(註1)
在後記中史蒂芬金說通常這種拷問的故事被拷問者到頭來都會被殺死,而他想要的是個快樂一點的結局,縱使他這個故事看起來不真實,但他就是想這樣。
註1. 當艾斯科巴第一次請費雪抽煙時他婉拒了,因為他實在沒那個心情抽煙。但在心裡,他站在43街街角買Marlboros的畫面突然浮上心頭,他為此畫面下的註腳是A free man buying the happy poison. 我喜歡這個註腳。
自由人買毒煙
回覆刪除真帥~
好想看那本書的中文版
你真是個大壞蛋女孩!!
To a xue,
我覺得奇怪為什麼台灣出史蒂芬金的小說那麼少? 可能不夠有名吧!
我壞嗎? 哈
by Meow
妳怎麼書看得那麼快啊, 果然有要求有差哦~
回覆刪除潛力無限啦!
To Rio,
這是短篇故事啊! 我算看得慢了, 不過有要求有差,這是真的,呵呵
by Clai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