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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13日 星期二

檀香刑

又是一本買了5年以上才看的書,其實買來當時有讀了一會兒,但完全無法吃進去。記得聽人講過,人與書也是有緣份的,有時我們會無法吸收手上的書,可能是我們與書的緣份還不到,不妨把它擺在一邊,過些時候再來讀。這本書與我,就是這樣。

我是個不怕看血腥畫面的人,所以當初才會買這本書。書名『檀香刑』是一道駭人聽聞的酷刑,將紫檀木削成與人等高的棍(劍)形,浸入在熱油裡滾煮的牛肉中吸收牛肉油份,使其表面光滑並增其韌性,待冷卻後,於行刑時將其插入死刑犯的肛門,在不傷害到內臟的情況下慢慢往上貫穿犯人全身,並穿破後頸而出,犯人不會馬上死亡,其間並餵以蔘湯以延長刑犯生命以達數日方休。也就是因為這個聽都沒聽過的酷刑,我買了這本書。(夠變態了)

故事是以清末德國人修建膠濟鐵路,義和拳亂起,八國聯軍兵臨京城的動盪山東高密鯀為背景。主要人物有大美人-孫眉娘,眉娘唱戲的爹-孫丙,眉娘傻裡傻氣的丈夫-趙小甲,眉娘當劊子手的公公-趙甲,及山東高密知縣(也是眉娘的相好)-錢丁。

簡單講,事端是孫丙殺了德國軍人,袁世凱為討好德國人以平息德國人心中之怒,下令高密知縣錢丁逮捕孫丙,並請剛從京城告老還鄉的首席劊子手趙甲想出一種個殘酷又持久的死刑,讓孫丙能從行刑活到膠濟鐵路通車那天(共5天)。

孫丙,原本只是一個貓腔戲班班主,因為再娶的老婆被德國軍在大街上戲弄,一氣之下過失殺了德國兵,德國人想抓孫丙報仇卻屢抓不著,只好殺了孫丙老婆及一雙幼兒女。後來村人要他離開是非之地去投靠義和團,再回到鎮上的孫丙率領鎮民抵抗德軍及其所建的膠濟鐵路。於是孫丙成為高密縣的抗德英雄(其實是被時勢逼著走的)。

孫眉娘,從小沒娘,跟著孫丙到處走唱,長大後成為人人稱讚的大美人,可惜長了雙大腳(沒娘照顧,不知要裹腳),嫁不到好人家,只好嫁給傻裡傻氣的屠夫趙小甲。後來遇見一表人才的新任知縣,導致紅杏出牆。說她不守婦道,沒錯。但從小沒娘,又在戲班長大,野慣了。再加上老公是個傻蛋,不解風情,這些都讓眉娘的紅杏出牆不那麼可厭。

錢丁,本是愛民的父母官,娶了不懂男女之事情趣的名門閨秀(曾國藩之曾孫女),若不和眉娘攪和在一起本可平步青雲。無奈,孫丙是他所愛女人的親爹,是抓還是不抓?錢丁在故事裡可算是個性最軟弱的一位,但我並不討厭他,他清楚自己的軟弱,也不為這些軟弱辯護。

趙甲,清末首席劊子手,這樣的職業基本上已為他添上神秘色彩。他視自己的職業為國家落實法律的工具,是神聖不可侵犯,其至將它藝術化。這樣的變態態度雖讓這個角色不討喜,但卻讓小說在描述他的部份非常吸引人。書中除了最後的檀香刑,也生動地描寫了閻王閂(讀同栓),凌遲,腰斬等酷刑。

故事結構很簡單,精彩的是莫言對人物的深刻描寫。在莫言筆下,這些主要人物沒有絕對好或壞,他們或許冷血,衝動,傻氣,浪蕩,但你無法討厭他們,所謂可惡之人必有可憐之處就是這樣吧!而古代中國對行刑的講究則是本書另一精彩處,行刑說穿了也是一場戲,一場由劊子手與刑犯合演給觀眾的戲。觀眾則分兩類,一類如皇上,也就是欲讓行刑達殺雞儆猴之效的人,另一類則為將來可能犯同樣‘錯’的人(但其實刑犯真的是犯了無可置疑的罪嗎?從歷史上來看,很多人只是犯了‘冒犯長官’的罪)。因此這樣的‘表演’必需要達到‘娛樂’及‘警告’的目的,為達‘娛樂’目的,執刑人挖空心思想出殘酷又有創意的刑罰,既已達到‘娛樂’目的,警告’目的也自然達到。不管是行刑的或觀刑的,多少都有些變態心理。

小說分三部,前面鳳頭部藉由眉娘,趙甲,小甲,錢丁的獨白把故事大概交待清楚。接著在豬肚部以較客觀的觀點把故事填滿。最後豹尾部是行刑的高潮,也是採主要人物獨白,但比鳳頭部多了孫丙一人。整本小說並非直敘也非倒敘,而是如前所講,由不同人物在不同時間娓娓道來,看似紊亂卻不致無序。

或許有人批評作者對歷史不夠客觀,胸懷狹小。我倒是沒想太多,我只把這本書當戲看,當成一齣華麗的地方戲曲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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