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和一位曾經也很會花錢的朋友說,我們的日子是倒著過的,人家是越老越輕鬆,我們是越老越辛苦。我的養老金在我出社會到35,6 歲前已經花得差不多了,那時不只賺多少花多少,大多時候是花的比賺的多,所以當公司發不出薪水時我連最低應繳金額都湊不出來時就只好用現金卡及信用貸款,後來有位年紀輕輕就在台北置產的朋友看不下去,把房子拿去二次貸款(利息比信貸款低很多)借我錢先還掉信貸,朋友問為何我不向家人借,寧願把利息給銀行?我覺得事情搞到這種地步我實在沒臉找家人幫忙,而且我已經成人了,應該自己把爛攤子收起來。當然,也或許我們家人感情沒好到不分你我。
我週遭倒是有不少朋友和家人感情好到不分你我(註1)。這些朋友都是苦主,情況輕的幫忙弟兄姊妹還卡債,重的連自己的房子都被不分你我的家人敗掉,還有要幫人家養小孩的。這些敗家子/女真的不該,不該拖累家人,但相信沒有人一開始就敗大條的,一定都是從小條的開始。孩子會把事情搞到大條,首先,父母要負起責任,從小縱容,長大你怎麼要求他負責任呢?相信大多數父母沒辦法接受人家說他們教育失敗,遇到這種事他們通常會怨,怨老天為什麼他們一生辛苦工作到老了還要面對這種事。其次,我覺得這些苦主朋友們是共謀,一次一次幫忙兄弟姊妹收拾爛攤子,並沒有幫助到需要學到教訓的人,還搞到自己一肚子委曲。
我知道要拒絕這種事很難,因為極可能導致家人撕破臉,還會被父母怨不孝。家人感情好到不分你我很好,但不要只有壞事時才要求不分你我。個人覺得一個人犯了錯而沒有親自把這錯彌補過來,他就永遠不會負起責任,因為永遠有人幫他擦屁股。我上一個公司的主管曾多次告誡我一句名言,他要我--不要給人方便卻被別人當隨便。意思就是說你兩肋插刀幫助別人,別人卻覺得理所當然或那沒什麼。那就真的很不值了。
註1: 感情好到不分你我是一位朋友的媽媽說的,這位媽媽跟朋友說,不要計較那麼多,兄弟姊妹不要分你我,要互相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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