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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22日 星期六

驕傲

前陣子朋友說他年老的雙親從年輕就勞苦工作,現在可以退休不用再工作了卻一點都不懂得何為休閒。我說,我已過逝的父親在還沒退休時就已經在體現休閒生活,舉凡打球、游泳、寫毛筆、植栽、旅遊、閱讀等。我的意思是這種習慣要很早就從日常生活中養成,而非等到某一天(比如孩子長大了,他們可以放鬆了等的),才開始去做;如果要等到某一天,那麼當這天來臨時,你鐵定不知道要做什麼,你甚至不知道自己喜歡什麼。

針對我的回覆,朋友回應說,他研究過休閒,他所謂的研究是真的研究,像做學問那樣去研究文獻(他正在讀博士班),他說休閒的定義和我前面講的我父親所做的那些活動相去不遠。接著話峰一轉,他說有些有錢人的休閒實在讓人無法苟同,言下之意是爆發戶沒什麼休閒品味。他的回應突然讓我想到我讀過C.S. Lewis 返璞歸真(Mere Christianity) 裡所講的大罪驕傲。

C.S. Lewis 在書裡講的驕傲(pride) 也可以說是自大(self-conceit),他說驕傲是要在和他人比較下才會形成,是種要高人一等才開心的心理。於是我這麼回應朋友,我說,有錢人的休閒或許在你眼中看很沒品味,但他們鐵定並不這樣覺得,就像精神病患者不覺得自己有病一樣。而且很可能在別人眼中,我們也很討人厭,很沒品,自以為是。

在“返璞歸真”的論大罪這個單元裡,Lewis 說世界上有一種惡無人能免,這惡在他人身上出現時,人人都會憎厭,而且幾乎沒有人想到自己會犯此惡。我聽到有人承認自己脾氣壞,或者承認難抗昛酒色的引誘,但除了基督徒,我沒有聽過有誰承認自己犯過此惡。世上沒有比這惡更不受歡迎,也沒有什麼惡我們犯了會比這惡更不自覺。而且我們犯的越多,便越不喜歡他人有此惡。我說的這惡就是驕傲或自大,驕傲為最大之惡,不貞、怒氣、貪婪、醉酒等等的和驕傲相比,根本算不得什麼。魔鬼是因為驕傲才變成魔鬼:驕傲帶來的諸般的惡,驕傲是人心對上帝的徹底背叛。

我每次看這篇心裡都會警醒一些;我以前在這個部落格上寫的那些批評同事英文很爛的行為絕對是驕傲。我認為前面提到的朋友鄙視有錢人是一種驕傲,我甚至覺得他說他認真研究休閒時是一種誇耀,誇耀他很有學問,那麼我是不是也是驕傲呢?因為Lewis 說:‘我們犯的越多,便越不喜歡他人有此惡。’

前面提到的這位朋友是位人稱好好先生的人,他非常和善,極樂於助人,也很喜歡與人分享。他或許只是想延續我們之間的話題,他是不是真的有隱藏的驕傲我其實無權批評,但我卻看到了我的驕傲。

3 則留言:

  1. 要去除心中的那份驕傲真是不容易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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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to 樓上兩位
    沒有人不驕傲,只是有沒有察覺到.更難的是要改掉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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