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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20日 星期三

神秘森林

朋友借我的這本書,剛開始我不怎麼有興趣,那時我手上還在看的有思果的『翻譯新究』,裡頭一直強調的就是好的翻譯不是照字面翻就行了,要讓人讀起來像中文,而『神秘森林』的序言,真的翻得很不像中文,我看到第三段序言就卡住,反覆看還是覺得不通,我把序言的前半部抄寫如下,斜體字部份是我覺得文法特別不通的句子,看看是不是有人和我有同感。

想像這樣一個夏天:小鎮,五〇年代,一切彷彿從老電影裡原封不動搬了出來。這樣一個夏天,完全不若愛爾蘭慣有的季節,少了鑑賞家才能嘗出的微妙滋味,也沒有水彩般細緻的霏雨微雲。這樣一個夏天,張狂放肆炎熱,天空有如純淨的絹藍。這樣一個夏天,味道在你舌尖漾開,嘴裡的青草,新冒的汗水,樹屋裡調過的紅檸檬汁和滴著奶油的馬利餅(這裡用了倒裝句,後面三句應該是在形容倒數第四句)。

這樣一個夏天,觸角戳刺著你的肌膚,以狂飆的強風和攀上臂膀的瓢蟲(我猜譯者在這兩句用了倒裝,但中文不是這樣講的啊!)。這樣一個夏天,氣息充塞你的胸臆,以新除的草腥味和翻騰晾曬的衣服(倒裝又來了)。這樣一個夏天,聲音縈繞耳畔,鳥鳴蟲嘶,樹葉婆娑,足球彈跳,還有跳繩答數:一!二!三!這樣一個夏天綿延無盡,總是從威琵先生的悠揚音符和好友的敲門聲開始,到天色昏暗,母親的身影在門邊呼喚,聲音穿過飛翔幽暗林間的成群蝙蝠而來才告結束。這樣一個夏天,無比燦爛。(個人覺得如果要倒裝就要一致,全部都倒裝,而非有些採用倒裝,有些則無,讀起來有點零落的感覺)

還好,序言過後故事就慢慢發揮它的吸引力,讓我不會像糾察隊那樣一直想找碴(很賤的個性,適合去當校稿員),除了第15頁中間兩句(又是倒裝)及496頁倒數兩行讀起來很怪(我沒看原文,所以不知道是作者還是譯者頭腦短路)。

第15頁,下面就是我在檔案裡讀到的,在我成為警探的隔天。這兩句是倒裝,現代人英文看多了,講起中文也習慣倒裝,但畢竟不像正常狀況我們講的中文(除非你是香港人或新加坡人)。

第496頁,我想她會調職是因為她騙了歐凱利組長和羅薩琳,而他們兩人也被她騙了…。看到這兩句我有點不敢相信,以為我看錯了,前句和後句是一樣的意思,兩句中間還用了‘而’這個連接詞,這樣寫(譯)是要充版面嗎?

講講小說本身,故事是關於二十年前(一九八四年)的愛爾蘭鄉間,有三個孩子走進森林裡,其中兩個孩子潔咪和彼得從此沒有回來,變成懸案。倖還的亞當換了名字(羅伯),也離開了家鄉念了寄宿學校,改了口音,二十年後,成了重案組的警探。他和搭檔凱西因偵辦納克拿里的一件女童命案,而回到了童年那個記憶早已湮滅的神秘森林裡。作者藉由同樣事發地點與兩案共同人物羅伯將兩案作一個疑似有關聯的連結。

作者用了差不多的份量著墨二十年前的懸案與現在的女童命案,但結局懸案還是懸案(女童命案破案),這是讓很多人不滿的,我覺得懸案的作用只是要誤導讀者,而不在破案。主角羅伯是個對案情沒什麼幫助又不得讀者緣的角色(衝動,情緒化),只有在最後發現泥刀進而破案這點才算是他唯一的貢獻。凱西才是討人喜歡的角色,聽說續集就是以凱西為主角。

羅伯為了探究二十年前發生的事決定獨自於夜晚去當初讓他失去記憶的那片森林進行探險的橋段也是我很不喜歡的,因為沒有下文,什麼都沒有探究出來,讓我懷疑作者寫這些的目的是什麼?

女童命案破案的過程也不是很完美,辦案主要分三條線偵辦,一是政商勾結(太容易讓人聯想,所以不可能),二是當年的兇手再犯案(這扯太遠,有點牽強),三則是自家人所為(唯一可能),不用看到結局就大概知道真正要殺女童的是誰,因為作者把那個人寫得太明顯了。

這本小說不難看(很適合拍成電影,好像已經拍成電影),中間還滿吸引人的,但我看不出佳評如潮的原因。建議讀者可以略過序言,直接從第一章看起,放心,完全不會有壞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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