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欺負了。
給人欺負了。
叫人欺負了。
為利所迷。
被賊所敗。
他嚇得要死。
挨了一頓打。
不為酒困〔出自《論語,子罕》〕。
但中文裡的被動語氣沒有英文裡用得多,之所以被動語氣在英文裡用得多是因為英文裡的行為者(doer)常常可以省去。再看看下面例子,你就會發現,不管是說的或寫的,中文‘英文化’的程度確實很嚴重:
1.
他被許可來美。
2.
最近被注意到一件事。
3.
這地方被稱為天堂。
4.
他被指定為負責人。
5.
他被查出貪污。
6.
這條條文被修改為…
7.
這座大廈已被稱為「偉觀大樓」。
一旦看見-ed就「被」它一下,作者認為這樣譯出來的句子根本不是中文(蝦米!其中有一兩 句看起來還挺順眼的咧!可見中文被‘英文化’得多徹底啊!)。
如何補救?
第一種方法是改變句法:
看看第3句,可以改為「這地方有天堂之稱」,這也是被動式,卻不需補上「行為者」(doer),或改為「大家把這地方叫做天堂」
第二種方法是查出誰是「行為者」,把他(它)補上:
如第6句,如果由上下文看得出是一個委員會負責修改條文的,就可以改寫成「這條條文已經委員會修改…」,如果真的看不出誰是「行為者」,也可改寫成「這條條文已經修改為…」,可見問題出在那個「被」上。
英文裡的「被」了一下,中文不一定照「被」。如第5句,如果說成「他貪污有據,已經查明」也可以,不一定「被」。第1 句如果譯成「他已經獲准赴美」,這個「准」指的當然是美國移民局。第2 句如果譯成「有一件事最近已經有人注意到了」會比原句好。第4 句如果找不出誰指定「他做負責人」,不妨譯成「他成了負責人」。第7 句的「被稱」可改為「定名」,這也是被動的一法。
許多中文是內動詞(v.i.不及物動詞),不必加「被」。比較一下下面例句有「被」和沒「被」的差別:
他(被)嚇得昏過去了。
鐘(被)敲了三下。
賊的贓(被)接不得。
房間已經(被)佈置好了。
話說回來,語言是活的,隨著時間累進,人們使用語言的方法一直在演變,或許再過不了多久,上面講的這些不像中文的中文反而成為理所當然了。
原來如此阿....(筆記中...)
回覆刪除艾亂想,
回覆刪除現在人比較少注意這些了,你下次看新聞時仔細聽主播講話,相信很容易就聽到這種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