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此網誌

2012年10月31日 星期三

新玩具 - Kindle Paperwhite

記得Amazon 的電子書閱讀器Kindle 剛上市時我就好想買一台來玩,沒想到都4年多過去了我還在看實體書。這兩天我終於拿到最新一代的Amazon 電子書閱讀器Kindle Paperwhite,會下定決心買它是因為前陣子送出一批看過的原文書,我心裡盤算一下,以三十本來算好了,一本保守估計台幣350 好了,三十本就超過一萬元(都快可以買兩台Kindle了),當下馬上決定非買Kindle Paperwhite 不可了。

這兩天把玩下來的感想是這東西太棒了,我拿到的當天就用Wi-Fi 先上Amazon 網站註冊(你必需有Amazon的帳號,順便下載一些免費的電子書,也買了一本折扣書(下載完電子書就已經存在我的Kindle了,真是太方便了),這些過程都相當簡單(只要你習慣英文介面),你不需去做什麼設定就可以上手(當然,如果你想要另外做些個人化的設定也是可以的)。
在Amazon 註冊Kindle

我的健身房教練問我為什麼不用iPhoneiPad看就好了?幹麻買一台只能看書(而且還是黑白顯示的),不能聽音樂,不能玩遊戲,不能上網(其實可以上網,但稍不方便)的東西?

Kindle 的地位為什麼能在眾多平板電腦及智慧型手機中屹立不搖,就是因為它的市場區隔明顯,也就是那些喜好閱讀的人。iPadiPhone能不能拿來看書?當然可以,但看不了多久眼睛就會不舒服;Kindle 不會,它是電子紙(E-ink),可以讓讀者看著它就像看著實體書一樣,看久了也不會不舒服。電子紙還有一個好處就是省電啊(和智慧型手機耗電量相比)!它號稱在每天使用兩小時(不使用Wi-Fi)的情況下電力可以續航八週,我不敢肯定可以撐這麼久,但就這兩天使用的耗電量來看,兩週是沒問題的。

那麼人家iPad/ iPhone 還可以上網聊天,玩遊戲,聽音樂呢!你Kindle都不行喲!的確,這些Kindle 都不行(其實它是可以上網的,但你會不習慣它的畫面顯示,而且它免費3G 的目地是要讓你上他們網站買電子書),因為Kindle就是要你看書就看書,不要被有的沒的分散了注意力。 (這一點對許多家有小孩的家長而言非常有吸引力)

大家都知道繁體中文書籍電子化並不普及(博客來為什麼完全沒有電子書這一塊?!),這是最為人詬病的,但這對我沒什麼影響,因為我買的書大部分是英文書,中文書反而很少,這也是Kindle 吸引我的地方,因為Amazon 有龐大的書籍資料,非常方便。再加上對沒有買房子的我而言,實體書太多會是一種負擔。它的好處還有:出門只要帶著它不需傷腦筋要帶哪一本出門(對於過年期間要離家一陣或要出遊幾天時,這東西就非常實用),只要把想看的書通通下載下來,你就可以隨時換口味閱讀不同書籍。

我不是3C控,也沒玩過Kindle 的前幾代機種或其它廠牌的電子書閱讀器,所以無從比較。只能說我很喜歡Kindle Paperwhite;從下面的相片可以看出它的解析度真的很好,看起來眼睛也很舒服,不管是光源下或黑暗處你都可以輕鬆閱讀,至於人家說它的容量不大,只有2GB,我覺得OK 啊!如果它都只裝電子書(不含漫畫)的話,夠用了!而它的(一點)觸控反應也很好,舉凡翻頁、查字典、作備註等功能都很靈敏,兩點觸控就稍差了一點,像是用兩指縮放螢幕的反應就有點慢(反正我也極少在縮放螢幕)。
這是在日光燈下的顯示螢幕

這是在黑暗中的顯示螢幕

另外有人說它的書籍管理功能並不好用,我覺得那倒是真的,但也還OK啦!就只是不能用中文罷了(但是閱讀中文書是沒問題的),聽說有個很強的管理工具叫Calibre,下載它就可以輕易解決書籍管理的問題了。(等我書籍累積多一點時再來試試Calibre
這是中文PDF檔

另外一個缺點是照明不均勻,請看下面相片,在螢幕下緣有一些照明不均的地方,但其實不明顯,也不影響閱讀。它的前光技術已經令我非常滿意,應該是目前電子書閱讀器市場上最好的了,或許下一代機種會克服這個小缺點。
仔細看螢幕下緣照明不均,這是在黑暗中拍的,尤其明顯

回歸到閱讀這件事,這東西就是拿來看書的,它不需要花俏,不需要多功能,只要能讓讀者舒服地閱讀,方便地購買/下載書籍,輕鬆地攜帶,相信就符合大部份好讀者的需求了。

右上角有個三角形, 表示我讀到這頁

X-Ray 功能
附帶一提,Kindle有X-ray 功能(或說骨架分析功能),由於最近在看《如何閱讀一本書》,書中有提到閱讀論說性書籍時要能提出作者想要傳達的重要字,這個功能很符合書中的這個要求,值得花時間去研究一下。

2012/11/02補充-

Kindle paperwhite 的皮套很神奇,一開始一直不懂為什麼明明我己經長按power 讓它關機了,但只要皮套一閣上再打開它又是休眠的狀態;但如果皮套沒閣上,它就一直會是關機狀態。後來去官網看才知道原來這皮套有內建感光裝置(聽起來好像是很厲害的皮套,可是明明看起來就是一般皮套,我和朋友摸了半天也搞不懂"機關"到底在哪?),使用者要讓kindle 睡覺或叫要醒它只要閣上或打開皮套就可以嘍!

2012年10月26日 星期五

「被」這個字

日前在看思果著的《翻譯研究》,其中一節提到被動語氣,作者提到,中文不是沒有被動式。來看看以下出自高名凱《漢語語法論》裡的例子:

被人欺負了。
給人欺負了。
叫人欺負了。
為利所迷。
被賊所敗。
他嚇得要死。
挨了一頓打。
不為酒困〔出自《論語,子罕》〕。

但中文裡的被動語氣沒有英文裡用得多,之所以被動語氣在英文裡用得多是因為英文裡的行為者(doer)常常可以省去。再看看下面例子,你就會發現,不管是說的或寫的,中文‘英文化’的程度確實很嚴重:

1.      他被許可來美。
2.      最近被注意到一件事。
3.      這地方被稱為天堂。
4.      他被指定為負責人。
5.      他被查出貪污。
6.      這條條文被修改為
7.      這座大廈已被稱為「偉觀大樓」。

一旦看見-ed就「被」它一下,作者認為這樣譯出來的句子根本不是中文(蝦米!其中有一兩句看起來還挺順眼的咧!可見中文被‘英文化’得多徹底啊!)。

如何補救?
第一種方法是改變句法:
看看第3句,可以改為「這地方有天堂之稱」,這也是被動式,卻不需補上「行為者」(doer),或改為「大家把這地方叫做天堂」

第二種方法是查出誰是「行為者」,把他(它)補上:
如第6句,如果由上下文看得出是一個委員會負責修改條文的,就可以改寫成「這條條文已經委員會修改」,如果真的看不出誰是「行為者」,也可改寫成「這條條文已經修改為」,可見問題出在那個「被」上。

英文裡的「被」了一下,中文不一定照「被」。如第5句,如果說成「他貪污有據,已經查明」也可以,不一定「被」。第句如果譯成「他已經獲准赴美」,這個「准」指的當然是美國移民局。第句如果譯成「有一件事最近已經有人注意到了」會比原句好。第句如果找不出誰指定「他做負責人」,不妨譯成「他成了負責人」。第句的「被稱」可改為「定名」,這也是被動的一法。

許多中文是內動詞(v.i.不及物動詞),不必加「被」。比較一下下面例句有「被」和沒「被」的差別:

他(被)嚇得昏過去了。
鐘(被)敲了三下。
賊的贓(被)接不得。
房間已經(被)佈置好了。

話說回來,語言是活的,隨著時間累進,人們使用語言的方法一直在演變,或許再過不了多久,上面講的這些不像中文的中文反而成為理所當然了。

2012年10月14日 星期日

關於強化玻璃的二三事


到目前為止我尚未使用智慧型手機,對身邊朋友在討論一些有關智慧型手機的話題我都插不上話,因為短時間內不打算換手機,所以我應該會繼續對此話題冷感。昨天在NPR Science Friday 聽到一則專訪,是有關智慧型手機面板,這則專訪意外地引起了我的興趣,之所以會引起我的興趣,一是因為它是在介紹康寧強化玻璃,好幾年前康寧在中科建廠時我所服務的公司負責了部份的工程,當時我在康寧工地工作了約兩年的時間,所以聽到Corning,耳朶不自覺就豎了起來;二是康寧強化玻璃的名字太特殊了,它叫Gorilla Glass,因此也有人稱它是金剛玻璃。

這則專訪叫做The Secret To Making Ultrastrong 'Gorilla Glass',受訪者David R. Velasquez,是Gorilla Glass 的行銷營運長,針對主持人提出的第一個問題-為什麼命名為Gorilla GlassDavid R. Velasquez 解釋幾年前Gorilla Glass 還沒推出,他們邀請了許多科學家及工程師研究如何讓玻璃更耐久防刮,他們當中有人提出“Gorilla”這個字,於是它就成為這個產品的名字了。

專訪中還有簡單提到Gorilla Glass 的製作過程:Gorilla Glass 的主成份是矽酸鋁,當矽酸鋁玻璃成型後要經過鹽浴(molten salt bath,把矽酸鋁玻璃浸到熔鹽裡),這個步驟就是所謂的離子交換(ion exchange)熔鹽molten salt)是由硝酸鉀(potassium nitrate)組成,在鹽浴的過程,鉀離子會滲進玻璃表面並把納離子從玻璃表面擠掉,由於鉀離子比鈉離子大很多,所以經過鹽浴的玻璃表面就存在著應力(stress),這就是為什麼它會比較耐磨耐刮的原因。如果這樣很難理解,那用比喻來講好了,想像一個咖啡罐裡裝滿了彈珠,把一些彈珠拿出來,再把同樣數量但體積較大的彈珠放進去咖啡罐內,應該不難想像要把大體積的彈珠放進需多用力才行。經過鹽浴的玻璃表面因為體積較大的鉀離子取代了體積較小的鈉離子所以存在著應力,這就是它強化的原因。

當然,這只是比較簡化,比較易懂的說法。我相信穩坐玻璃基板業界龍頭的康寧必定另有其商業機密以成就現今Gorilla Glass 在觸控面板的地位。但至少我對於強化玻璃的製作原理有了粗淺的認識

2012年10月7日 星期日

I Know This Much Is True

這本書我看了好久,中間還一度把它放下換看《How well you measure your life》,之後才又回來看這本。為什麼我會花這麼久的時間看它?原因有二,一是這書的故事很悲傷(一開始看很悲傷),二是書很厚(900多頁)。但現在我卻要說,這本書真是好看。

Thomas Dominick 是一對雙胞胎兄弟,小說一開始就是患有精神分裂症的Thomas 在圖書館內砍掉自己的右手手腕,為什麼?因為他要阻止美國和伊朗之間即將爆發的戰爭。為什麼是他去做這件事?因為上帝揀選了他。身為雙胞胎正常的那一位,Dominick 在母親臨終前承諾會照顧Thomas,於是他設法要把自殘後被政府抓去關在戒備最森嚴的精神病院裡的Thomas 弄出來,讓他回到原來的機構,但官僚及無人性的法律體系讓這條路荊棘叢生。而Dominick 自己的生活也有很多問題,他從小就沒爸爸,繼父是一位脾氣爆燥的退伍軍人,從小他們兄弟倆和他們的媽媽時不時會挨繼父的打罵。而後來Dominick 結婚後,出生沒多久的女兒無緣無故死在嬰兒床內,夫妻之間因此越來越疏離,最後妻子離開了他。原本執教鞭的他在妻女離開他後放棄教職跑去當油漆工,接著他在健身房認識現在的女朋友,這女朋友也有很多問題,除了有順手牽羊的毛病外,還跟自己的舅舅搞亂倫(這舅舅還是雙性戀),後來懷孕了還想要Dominick 當爸爸。你以為就這樣而已嗎?並不是,這本書裡面還有一本書-Dominick 外公的自傳,從小Dominick 的媽媽就把他外公當偉人看,後來Dominick 看了他外公的自傳才知道原來外公根本不是媽媽講的那種偉大的人,而是目中無人的自大狂,他甚至鄙視自己那個生下來就有缺陷(兔唇)的女兒。

以上這些都是以Dominick 為第一人稱敍述,時間演進則是穿插,有時是倒敍,有時則現在,而這當中倒敍的部份有一大部份則是結合在Dominick去看Thomas 的心理醫師(原本是為了讓醫生更瞭解Thomas 而去的,後來則變成為了自己而去)的諮商過程當中。而隨著一次次的心理諮商,你會更加瞭解Dominick 沉重的負擔背後所隱藏的真相。

這本書的涵蓋的議題很多,比如精神分裂、宗教、霸凌、種族歧視、同性戀、亂倫、嬰兒猝死、戰爭、HIVAIDS、背叛、恐懼、愛、還有原諒。小說本身很長,故事的結構龐大複雜卻不影響閱讀的樂趣。

我非常推薦這本書給稍有歷練又不怕看厚書的愛書人。不是對年輕人有偏見,我想太年輕的人可能無法體會故事中所描述的,也是真實世界會發生的那些悲慘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