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元旦我租了這部片想趁元旦假期觀看,但因當時有太多朋友要約,所以連盒子都沒打開就又還回去百視達。沒想到新年假期在HBO看到了。
《Burn after reading》由柯恩兄弟所導,和柯恩兄弟的其它作品(大部份)比起來,它顯得比較輕鬆,比較沒那麼暴力,但水準仍在。
前中情局分析員奧斯朋(約約翰馬可維奇飾)因不滿被中情局撤職,打算出回憶錄揭發CIA不可告人的秘密,不料他的資料陰錯陽差被健身房的員工撿到,沒錢卻成天想著要整形以找回第二春的健身房女員工Linda (法蘭西絲麥朵曼飾),和另一位沒什麼大腦整天耍痞的員工查德(布萊德彼特飾)異想天開地以為掉在健身房的資料可以替他們發一筆小財(其實那些資料根本沒價值),於是拿著資料找上奧斯朋想勒索,奧斯朋這個火爆份子當然不會吐錢,Linda和查德於是打主意要把資料賣給俄國大使館的人。奧斯朋的老婆Katie(蒂妲史雲頓飾)和已婚的聯邦保安官哈利法勒(喬治克隆尼飾)勾搭上,而哈利法勒則是位到處以他和太太正在辦離婚(其實沒有)而騙女人上床的沒用男人,而他老婆也不是省油的燈,哈利的老婆在顧用私家偵探找哈利不忠的事實當下,自己也勾搭上別的男人。最後Linda如願以償拿到CIA付的錢,但不是因為那些資料有多值錢,而是從頭到尾搞不清楚狀的CIA以為自己的人涉入兇殺案而願意付錢了事。(多諷刺啊)
看這部戲不用太認真(太認真你鐵定會對著電視罵人),反正是惡搞,精彩處其實是演員的表現,每一位都是大牌,都是戲精,把如此荒謬惡搞的黑色喜劇演得剎有其事。唯一讓我不滿的是,明明布萊德彼特在劇中只是配角,為什麼中文片名要叫《布萊德彼特之即刻毀滅》?
Stephen King的《On Writing: a memoir of the craft》其實是分為三部份而非兩部份,上一篇我寫錯了。
第二部份很短,叫做Toolbox 。一開始,Stephen King以他舅舅Oren的工具箱談起,Uncle Oren是位木匠,Stephen King小時候有一回跟著Uncle Oren修理紗門,當紗門修理好後,Stephen King問Uncle Oren:‘你明知道你只需要螺絲起子就可以修理好這個紗門,為什麼大費周張提著笨重的工具箱跑來跑去呢?’ Uncle Oren回答他:‘我不知道除了原本要修的地方外,我會不會遇到其它問題需要修理,如果真是那樣就很討厭啦!所以最好是把工具箱帶著最保險。’
Stephen King認為寫作的人心裡也要有個工具箱,而且要時常檢查、修正、補充這個無形的工具箱。
我們一般最常看到的實體工具箱有三層,Stephen King建議寫作者的工具箱至少也要有三層,愈常用到的放愈上層(實體或無形均適用);第一層是字彙(vocabulary),第二層是文法(grammar),第三層是風格(Elements of style)。在第二部份-Toolbox結尾Stephen King還提到了魔力(Magic),這個魔力(Magic)會在第三部份On Writing有較多著墨。
雖然Toolbox的篇幅很短,但不同於第一部份的自傳,第二部份每個觀念都很重要,也很中肯。為了方便讀者了解,Stephen King舉了不少例子。我只挑幾個重點。
講到字彙(vocabulary) –
Stephen King建議嘗試寫作的人不要刻意增加你的字彙(Don’t make any conscious effort to improve it.);刻意去背那些很長很冷門的字彙讓你的文字看起來很華麗或許正顯現出你對自己的字彙庫資料的不足感到羞赧。當然,Stephen King並沒有叫我們不要去增加字彙,當你看多寫多,自然而然你的字彙就會增多。
關於字彙的首要原則就是 – 採用第一個出現在你腦子的字,通常第一個出現在腦海的字會最能表達你的意思,也最接近你的寫作風格。
講到文法(grammar) –
Stephen King並不是一位對文法死忠的擁護者,他還提到許多偉大的作家寫的東西都違反了文法規則,但是,文法還是有它存在的必要,畢竟,文法是語文(英文)的骨幹,如果你不懂這個骨幹,就沒辦法有效率地用文字來和讀者溝通。
在這裡Stephen King講的並不是很難很難那種文法,而是基本的,你不應該錯用的文法。簡單講,你不必句句死守文法,但也不能錯得離譜。我覺得Stephen King用了一句話把很多人對文法又愛又恨描述得很棒 – Grammar is not just a pain in the ass; it is the pole you grab to get your thoughts up on their feet and walking.
講到風格(the elements of style) –
這個要講的還滿多的,下次再繼續吧!
這本書我看得很慢(通常是坐長途車時才會看),不是它不好看,只是使我分心的事太多。
書前半部講的是史蒂芬金的經歷,可以說是半自傳。原文是用C.V.而非resume,C.V.和resume在長度,內容和目的上是不一樣的,resume比較精簡,通常是1-2頁,像是我們求職時的履歷,強調的是個人的技能與經歷符合所要應徵的工作,也就是target比較明確;C.V.(curriculum vitae)在內容上比較仔細,長度相對長,書寫方式是以段落方式而非resume以條例方式。我不知這樣講對不對,C.V.比較像我們寫履歷時的自傳。但史蒂芬金在前半部的C.V.裡並沒有要告訴我們他的寫作經歷或出書歷史,反而是從他小時候講起,聽起來好像和談論寫作並沒有關係,但也並非毫無關聯,再者,史蒂芬金也不想出一本講義般的書來談寫作。也因此,這部份看起來有點像在看湯姆歷險記般的有趣。
史蒂芬金由媽媽扶養長大,他從不知道父親是誰,他母親從不提,他和他的哥哥David也懂得不去問。他們的成長過程就如我們可以想像的單親家庭一樣的辛苦,以制式的標準來看史蒂芬金小時候,他無疑是壞小孩,是很調皮的那種壞而不是混太保那種壞。
講一些書中提到比較好笑的事件,史蒂芬金四歲遇到一個很胖的黑人保母(babysitter)-Eula,Eula很會放屁,而且是很大聲又很臭的那種,最慘的是她很喜歡把史蒂芬金抓到沙潑上然後坐在他的臉上放屁,史蒂芬金雖然覺得很慘,但還是覺得很好笑,所以也會跟著Eula一起笑,寫這本書時,史蒂芬金說,Eula已經幫他打好預防針以面對將來文學界對他的批評,因為比起臉被壓在一個正在放屁的大屁股底下,文學界對他的批評算什麼?!
六歲時史蒂芬金的耳朵內長了東西(發生了大毛病),他母親帶他去看耳科醫師,一邊耳朵貼在診療桌上的史蒂芬金相信醫師的話-‘放輕鬆,這一點都不痛’-乖乖讓那醫師把尺一樣長的針穿進自己耳朵,結果是,那種痛的等級和1999年他被卡車撞到後一星期所感受的痛不相上下。一個禮拜後,他母親又帶他去了耳科醫師那兒,一樣的消毒水味,一樣的長針又出現,連醫講的話都一樣,這次史蒂芬金還是選擇相信醫師的話,乖乖讓針滑進耳朵,嗯,連結果都是一樣,一樣的痛,一樣的哭喊;過了五天,史蒂芬金又被帶去耳科診所,這次史蒂芬金已有打算,他寫道Fool me once, shame on you. Fool me twice, shame on me. Fool me three times, shame on both of us.(騙我一次,你丟臉。騙我兩次,我丟臉。騙我三次,我們兩個都丟臉) 他強力抗拒醫師和護士的軟硬手段,不肯乖乖就範。
二年級時(second grade)時,史蒂芬金和哥哥David去樹林裡玩,玩到一半史蒂芬金想大便,要求David帶他回家,David要他就地解決,他說那我怎麼擦屁股,David因為不想玩到一半就跑回家,就要史蒂芬金想像自己是印地安牛仔,即然是印地安牛仔,當然是就地取材當衛生紙用啦;這點子吸引了史蒂芬金,於是他隨手採了看起來很新鮮的葉子往他的菊花擦,結果,他採到的是有毒的藤類。用有毒藤類擦屁股的後果是膝蓋後方到肩胛骨紅腫,雖然他的小鳥逃過一刧,但他的蛋蛋卻像顆燈泡,此外,屁眼奇癢難耐。更慘的是他的手,腫得像是被唐老鴨用鎯頭打到的米老鼠的手,外加幾顆大水泡。
高中時史蒂芬金開始寫些科幻鬼怪的東西賣給同學,還小賺了一筆,結果被校長訓了一頓,說他那麼有才華,為何要寫這種垃圾賺取同學的錢,‘垃圾’兩字狠狠地傷到了史蒂芬金。史蒂芬金到後來都一直想證明這種東西不是垃圾。
雖然史蒂芬金小時候的故事很好笑,但我對他描寫他母親過逝的情景更是印象深刻;史蒂芬金的母親一路走來都很辛苦(其實史蒂芬金本人成名前也是很苦),但她從不把這些掛在嘴邊,連她生病她都不太講,史蒂芬金用一句話形容他母親-Kept herself to herself,他們兄第倆知道母親的個性,也不強迫她就醫,在她離開的那個清晨,他們兄第倆知道時間快到了,他們為母親做的是為她點一根煙,幫她把煙放在她嘴邊,就這樣,三個人一人一口把一根煙抽完,然後他母親講了一句‘my boys’就陷入昏迷,史蒂芬金聽著母親的呼吸聲漸漸縮短,直到完全終止。
嚴格來講,我覺得前半部若要講和寫作有直接關係的是史蒂芬金被學校強迫介紹到一個專門寫運動題材的週刊(Lisbon’s weekly)工作(為的是不希望他儘寫些‘垃圾’),當他第一次交稿時被編輯Gould修改了一些句子,其實史蒂芬金有點不爽但又不得不承認對方有理。以下是Gould對他講的一些話,我特別把他記下來,
When you write a story, you're telling yourself the story. When you rewrite, your main job is taking out all the things that are not the story.
Write with the door closed, rewrite with the door open. Your stuff starts out being just for you, but then it goes out. It belongs to anyone who wants read it. Or criticize.
在前半部,史蒂芬金還花了一點篇幅寫自己一度危及家庭的酒癮及毒癮;藝術創作是孤獨的,許多人因此以酒精和毒品來作為創作的藉口,史蒂芬金也曾陷入酒精中無法自拔,我想(他自己也講)他的作品中有許多是描寫主角與鬼怪對抗多少有點像他在對抗酒癮吧!
今天看到法國新浪潮導演侯麥病逝的消息,感覺自己的某個部份也死掉了。
侯麥是我很喜歡的導演,在唸大學時每到週末週日就會到台北看影片,二十多年前有很多MTV店,裡面有很多包廂,選好你想看的影碟後就可以窩在包廂內看個過癮。因為侯麥的作品不是很熱門,所以想看他導的電影,最方便的就是去MTV店看。
侯麥最為台灣影迷所知的應屬‘綠光’了(不是孫燕姿的綠光),我喜歡他的‘我女朋友的男朋友’、‘沙灘上的寶蓮’,還有‘克萊兒之膝’(這是我英文名字的由來之一)。侯麥電影中愛情是不可或缺的,但別誤會,它們不是愛情片,反而像是把愛情織進生活那樣,平常得像感覺不到在談愛情,電影中人物不會愛得死去活來;而對白在侯麥電影中也佔很重要的比例,人物加上對白是侯麥電影的精髓,沒有特效,沒有華麗場景,習慣商業片的人可能會看到睡著,但喜歡的就會很喜歡。
今天,在這兒,向大師致敬,雖然有點不知所云。
為了牙齒要抽神經,上週五特別請假搭高鐵回台中去找我的牙醫,之所以一定要回去給原來的牙看是因為上個月在高雄給同事介紹的牙醫抽神經,抽完後仍然痛,無法咬東西。幾年前我讓台中這位醫抽神經時是不會痛,抽完也不會痛,所以給高雄這位牙醫抽完神經後我一直覺得不對勁,過沒兩天我就跑回台中讓原來的牙醫看,原來神經沒有抽乾淨,不是高雄那位牙醫技術不好,只是他不夠細心,因為沒抽乾淨的那條神經長得半月型,不夠細心的就會抽一半就以為乾淨了。所以上週五要抽另一顆牙齒的神經,我乾脆回去給台中的牙醫做,雖然代價高了一點,但我比較放心。
當然還有其它原因我喜歡給原來這位牙醫做,這位牙醫是我十多年前從台北搬到台中就給他看了,所以久了彼此也有點像朋友;我這位牙醫的診所很不起眼,就小小一間,甚至連護士都沒有,就他一個人,而且他還不太想賺錢,早上不看診,週末週日不看診,還好他有一個在唸小六的兒子(他是未婚爸爸),逼得他不能不積極點(這是他告訴我的)。在這兒我沒有後面別的病人在等候的壓力,因為牙醫都預先想好每位病人需要的時間,想必他也不喜歡病人在那兒等吧!
總之,這次抽神經又是完美到不行,打麻醉藥-不痛,抽神經-不痛,抽完-也不會痛,呵呵,我跟牙醫說怎麼他做都不會痛,他謙虛地說今天日子好,哈哈。可能跟我很信任他也有關係吧!同事都笑我,高雄厲害的牙醫很多,何必大老遠跑回台中?我也覺得這樣很麻煩,但沒辦法,誰叫我是老派人(old fashioned people)呢?一想到老派人這三個字就讓我想起我最愛的愛爾蘭歌手-Chris de Burgh的Old Fashioned People這首歌。二十多年前還只有卡帶時,我收藏了Chris de Burgh的大部份專輯,當然,最經典的就是1979年出版的十字軍東征(Crusader),但他最為人知的是紅衣女郎(The Lady in Red),紅衣女郎是他描寫他第一次看到他妻子時的情景,文字很美。Chris de Burgh的作品,詞曲都是自已一手包辦。個人覺得在Into the light之前的專輯比較沒那麼商業感,不只曲風優雅氣勢兼具,他的詞,意境深遠,曲曲耐聽,就像突然勾起我回憶的Old fashioned people這首,多年沒聽,再聽還是很有感覺。
歌詞如下:
Old-fashioned people, they never know why,
The world is changing day to day,
It moves so fast and leaves them in another time;
An old-fashioned dancer is dancing alone,
Dreaming of those music halls,
And with his lady waltzing away until the dawn,
And I thought I heard him say,
Please dont take my dreams away;
They carry me back again, show me that life again,
Carry me back to the places that I knew,
Carry me back again, show me that life again,
Carry me back to the places that I knew...
Old-fashioned lovers, they walk in the park,
Beside the river hand in hand,
And hurry home for tea before it gets dark,
Could be you and me one day,
Time will come when we will say,
Carry me back again, show me that life again,
Carry me back to the places that I knew,
Carry me back again, show me that life again,
Carry me back to the places that I knew;
Carry me back again, show me that life again,
Carry me back to the places that I knew...
聽歌請點這兒:
http://www.youtube.com/watch?v=_4qQA9SEEW8
有人說這是部年度佳作,佳作的定義視人而定,對我而言好電影是會感動人,或是會讓你省思,如果以我的標準,它不算年度佳作。但在電影史上,它會是個里程碑。
創新是這部電影最大賣點,利用特效將真人與電腦動畫完美結合成納美人,潘朵拉星球上的珍奇異獸及自然景觀再再讓觀眾得到感官上的享受。納美人的尾巴尤其是一絕,它的功能像是我們日常用的USB,可以馴服馬匹,征服靈鳥,可以與神溝通,聽說被剪掉的限制級片段有用尾巴交配的畫面,不過這要DVD才看得到。另外,人類化身的阿凡達在潘朵拉星球睡覺時,就可以在地球上醒過來,這點子也不賴,有點像類駭客任務,穿梭在兩個世界。
但說到劇情,還真是滿弱的,應該說很公式化,很安全。這就是我沒有把它列為年度佳作的原因。所謂很安全就是該有的商業元素它都有,節奏也安排得宜,沒有疲勞轟炸,也沒有太長的冷場。有人說它帶進了環保議題,我倒覺得環保議題是附帶的,為的只是讓這部片有深度一點,但效果有限。另外,大英雄主義(地球人就是比較優越)也令我起雞皮疙瘩。
3D電影在這部片有很大的進步,技術層面怎麼辦到的我是不知道,但看起來頭不會暈,唯二缺點是,沒什麼鼻樑的我要在近視眼鏡外再戴著3D眼鏡實在有點不舒服,另一缺點是,3D的效果會讓螢幕變小,再加上我坐在第三排,讓觀影經驗打了小小折扣。
這是今天在NPR看到的科學新聞,覺得這東西很有發展性,如果國內買得到他們的股票(如果他們有的話)我一定會買。
位在美國麻州Konarka原本是生產醫療影像用底片(Polaroid,也就是我們說的拍立得)的工廠,現在利用原本的設備轉而製造太陽能電池, 它的設計原理是聚合物經由陽光照射而釋放電子,通過稱為富勒烯(fullerenes)的碳奈米結構,使電子到達外部電路,產生電能。Konarka應用類似的聚合物和奈米結構,利用印刷和塗佈設備製造出太陽能薄膜電池。
太陽能電池我們都知道,但Konarka所生產的太陽能電池很輕巧,是薄膜狀的(透明或有顏色),它的用途很廣泛。可以貼在窗戶,透過太陽就可以產生電能;可以縫在袋子或公事包外面,透過太陽就可以產生電能,Konarka的CEO-Rick Hess-說他利用這種袋子就可以讓放在袋子內的手機充電。想一想,哇,將來,如果這東西普及了可真是方便吶!
參考文章
http://www.npr.org/templates/story/story.php?storyId=122230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