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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26日 星期一

變化是王道?

上週又是該量體脂的時間,這次的結果體脂率稍降一點(11.8%),體重稍增一些(很好,肌肉量增加了)。就如教練講的,體脂率10~12%就是我的極限了,也就是會在這兩個數字間跳動,除非我的飲食及運動方式有重大改變。而經過我這幾個月來的實驗與體驗,的確是這樣。

但是,從上週開始我做了些改變,我不再刻意吃肉,尤其是牛肉,畢竟同樣的東西吃久了總會膩,我還是會吃肉但偶而也會只吃蔬菜。至於運動也是一樣,老是做同一種運動也會沒新鮮感。前陣子在看一本有關核心基礎運動的書,該書作者認為‘變換’才是王道,"身體搞不清楚你會做什麼運動,燃脂效果最好",這和一位朋友的減肥營養師階段性地改變他的菜單有點類似,那位營養師也是說要讓身體搞不懂你接下來要吃什麼才會有效(朋友的見證,的確是這樣)。基於好奇心及想改變的理由,我在心肺訓練項目重新加入了我的舊愛-‘游泳’,並且把游泳最低門檻由一千米提升到一千五百米,至於跑步方式,我也做了些變化,如果是跑健身房的跑步機,我不再慢慢加速,然後長期定速在一個讓自己有點喘卻可以持續長時間跑下去的步調,現在我正在嘗試間歇性高強度訓練的跑法,但週末時間較多可以路跑時則還是以定速的方式沿著碼頭來跑。至於成果,可能得試個把個月,其實我不在意燃不燃脂,我只是喜歡拿自己的身體做實驗,如果這樣的實驗有明顯地變化,我再來報告吧!


2013年8月3日 星期六

吃味

某天和公司一位前輩聊天,他提到十幾年前他朋友的妹妹去義大利遊學回來時交了位義大利男朋友,後來這男的追這女的追到了台灣,並且就在女生家住了下來,後來兩人就在女生家騎樓開起花店,一直到現在。

講這事的前輩語氣是有點不屑,一是不屑他朋友的妹妹學好外文只是要交外國男朋友,二是不屑義大利男沒出息。話鋒一轉,他說他一聽到這事馬上想到我(言之意是我把英文學好也是想交外國男朋友),接著說還好我運氣好沒遇到這種事(我心裡想你怎麼知道我沒有)。聽到他這樣講,當下我不知怎麼反應:怎麼有人會偏頗到這種地步?每個人都有擅長的事,有人運動協調能力很好,有人很會理財,有人學起語言就是駕輕就熟。因為做起來比別人好,就會有成就感,然後就越做越有興趣。不就是這樣而已嗎?

所以,我可以說那些會說英文很好的女生只是想交外國男友的人是吃味嗎?(英文很好的男生背後動機又是什麼咧?)問題是這種人有什麼資格吃味?人家女生要交什麼男朋友是她的事(就像男生喜歡什麼女生是他的事一樣),感情這種是外人是看不清的。你想看看有多少台灣男人願意像前面提到的義大利男那樣和一個女人守住一間小花店十幾年?很多台灣的男生喜歡比較,比誰的車好,比誰買的房子貴,比誰的年薪高。相對地,這位義大利男的行為對他們而言就是沒出息。其實有沒有出息他自己知道,淪不到外人來評論。

2013年7月28日 星期日

簡單為上

你是否覺得法律條文(銀行信用卡約定條款、保險法規等)常常寫得落落長一大堆,但一般人卻不看它?至少我是沒在看,因為它太難懂了,一句話還沒讀完就忘了前面說了什麼。

Kenneth W. Davis所寫的Manage Your Writing這本免費電子書的第十章: Translate into English – Make Your Words Simple裡解釋了為何商業及政府法規、學術文章總是讓人讀不下去。要瞭解原因需要大概知道英文的演進,尤其是西元1066年發生的一件事。西元1066年法國諾曼第公爵威廉發兵英格蘭,英國淪為法國統治(此稱為Norman Conquest)。在此之前英國居民大多數是日耳曼民族,講的是日耳曼語Germanic Language,即所謂的古英文。英國被法國統治後拉丁語Latinate Language(一種早期的法語形式)於是成為官方語言。在接下來的幾個世紀,這兩種語系同時存在於英國,即中期英語(Middle English)。兩者分別明顯,Norman French主要用在政府及商業等官方語言,Germanic Language則是一般人民日常生活用的語言。隨著文藝復興運動從南歐擴散至英國,越來越多的拉丁字Latinate Words融入英文,就是現代英文。

在法國統治及文藝復興時期,某些活動(如農業)並未被外來語影響而保持其原貌。而表演藝術等活動則受到拉丁語很大的影響,所以有關於這方面的英文很多都是起源於拉丁文。

通常源自日耳曼語的英文給人一種簡單、平板、粗俗(uneducated)之感,而源自拉丁語的英文則讓人覺得複雜、花俏、有學養(educated)。比如

Latinate/Germanic
● converse / talk
● frequently / often
● proceed / go
● require / need
● initial / first
● dispatch / send
● depart / leave
● discover / find

就是因為這樣的差別,源自拉丁語的英文明顯往政、商、學術等方向發展其勢力,造就成今天政、商、學術等領域所發表的文章總是讓人覺得冗長、文謅謅、沒有重點。

Kenneth W. Davis並不是要大家都捨棄那些看起來比較有學養的文字,但如果一段文字(或整本書)充滿了大量源自拉丁語的英文就會變成讓讀者很難讀。閱讀是一種雙向的活動,如果讀者讀不下去,再美的文字都失去意義。

作者並以從聯邦所得稅說明文內擷取出來的1974隱私權法案為例:

1976年版的1974隱私權法案書寫如下(我相信看不到三句你就會放棄)

The Privacy Act of 1974 provides that each Federal
Agency inform individuals, whom it asks to supply
information, of the authority for the solicitation of
the information and whether disclosure of such
information is mandatory or voluntary; the
principal purpose or purposes for which the
information is to be used; the routine uses which
may be made of the information; and the effects on
the individual of not providing the requested
information. This notification applies to the U.S.
Individual Income Tax Returns, to declarations of
estimated tax, to U.S. Gift Tax returns, and to any
other tax return required to be filed by an
individual, and to schedules, statements, or other
documents related to the returns, and any
subsequent inquiries necessary to complete, correct,
and process the returns of taxpayers, to determine
the correct tax liability and to collect any unpaid
tax, interest, or penalty.

1976年,Jimmy Carter當選美國總統,簡化公文是他當時的改革之一,於是1977年版的1974隱私權法案改寫如下(非常簡單明瞭),

The Privacy Act of 1974 says that each Federal
agency that asks you for information must tell you
the following:
1. Its legal right to ask for the information and
whether the law says you must give it.
2. What purpose the agency has in asking for it, and
the use to which it will be put.
3. What could happen if you do not give it.
For the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the law covers
the following:
1. Tax returns and any papers you file with them.
2. Any questions we need to ask you so we can—(a)
complete, correct, or process your returns, (b)
figure your tax, and (c) collect tax, interest, or
penalties.

1977版(採用簡單的日耳曼語英文)與1976年版(大量採用拉丁語英文)的最重要差別(除了字句縮短,文章結構清楚外)是以下文字的轉換:
1976 / 1977
provides / says 
inform / tell 
individuals / you 
authority / right 
solicit / ask 
provide / give 
effects / what could happen 
inquire / ask 


下載《Manage Your WritingPDF檔,請連結  http://prosperosbooks.typepad.com/manageyourwriting/ManageYourWriting3_0.pdf

2013年7月23日 星期二

相信專業

這篇是我的體脂/肌肉記錄文,純粹是五四三而已。

記得六月初量體重體脂時,我的體脂率(10.8%)達到我人生低點,當時我還擔心它會再往下走,結果六月底再量它已升到12.8%,肌肉並沒有減少,我鬆了一口氣,倒是教練跟我檢討了我三餐吃了些什麼,然後要我改變我的飲食,他要我每餐都要吃肉,一天要吃五餐,每餐都要當正餐吃。當時我心裡想,哼~這怎麼可能?雖然這樣想,我隔天早餐還是買了個大漢堡吃,結果直到中午都不會餓,所以決定不管教練的建議,我還是回到原來的飲食習慣。兩個禮拜後我又被叫去量體脂,竟然,體脂升到14.8%,體重減少,重點是肌肉也減少了,於是,教練再度坐下來檢討我的三餐,想也知道,我又被叮嚀肉吃太少,他說他其他會員運動量沒我的一半吃得都比我多。他開給我的處方是每餐吃肉(包含下午茶及消夜),另外我的慢跑習慣要調整,由原本的每週兩次,每次一小時,改為每週三次,每次三四十分鐘即可。我非常驚訝在短短兩週肌肉就消失掉將近一公斤,心裡感到這樣不行,非改變不可。於是開始每天吃牛肉,慢跑頻率也改成教練建議的,這樣過了一個禮拜,昨天再次被叫去量體脂。我的天吶!體脂率掉回12.6%,體重增加了,最開心的是肌肉也增加了(當然,肌肉增加不是因為慢跑而是重訓及補充好的蛋白質)。只是,才一週就有這樣的數字變化,我的身體也太有效率了吧!

心得是,要相信專業人士講的話,不要太鐵齒。

註:我原以為傑森史塔森的體脂率應該12%以下,他竟然有18%!而相片中的珍妮佛安妮斯頓,竟然有24%!(大概都集中在咪咪吧!?)

2013年7月14日 星期日

善惡之間



下士在退役前3天枉死的事,是最近新聞及談話性節目的焦點,大部份還是在指責及追究責任。造成士兵枉死的人不只惡劣,甚至可算是邪惡。但我想問題應該是出在整個系統,而非只是那幾顆老鼠屎。


這件事讓我想到曾經在TED看過的一個演講《The Psychology of Evil》(如頁首連結影片,中文字幕),講員史丹佛大學教授及心理學家 Philip Zimbardo。這個演講在講人的善與惡是如何受情境與權力影響。惡劣的系統(政府機構,社會價值觀)會造成惡劣的情境、惡劣的情境會導致惡劣的行為。原本善良的人一旦握有權力,內心邪惡的種子極可能逐漸壯大。最後犯下一般人認為喪盡天良的事。至於在系統(組織)中沒有發令權力的人,為何他們也助長罪行?雖然他們心中也有 ‘對錯’價值觀,但惡劣的情境會迫使他們‘從眾’,迫使他們暫時放棄自己的信念而服從明顯是錯誤的權威,並以此合理化他們的行為。悲劇,因此產生。

2013年6月30日 星期日

不算新的玩意兒

人家說長大後的嗜好都是要花錢的一點都不假,最近兩個月開始跑步後配件一樣一樣買入。

不是美腿一族的我從來沒想過要穿緊身褲(leggings),看到人家穿緊身褲外搭件短褲跑步就覺得簡直莫明其妙,這不熱嗎?介紹我Under Armour這個品牌的教練有次上課時跟我聊到他買了Under Armour的緊身褲去慢跑後才知道差別在哪?耳根軟的我於是拖他的朋友從美國Under Armour買了件緊身褲,試過後才知道為什麼人家要穿緊身褲慢跑哇!不穿沒感覺,一穿才知道原來不是胖子肌肉也會晃動啊!所以緊身運動褲的目的在減少跑步時肌肉晃動並降低磨擦,我沒跑馬拉松不知道,但聽說有人一場馬拉松跑皮膚都會磨破(只是看電視上馬拉松賽前幾名的黑人跑者也沒穿緊褲,難道黑人皮比較厚?!)。不管是男生女生,單穿緊身褲在外走跳還是怪怪的(感覺像光著屁股一樣),所以通常會再外搭件運動短褲。因為體會到緊身褲的好,我也養成穿緊身褲跑步的習慣了。

另外一樣東西也是耳根軟聽了教練介紹就衝動跑去SONY買的東西就是防水MP3 playerW273),決定買它不是因為它防水而是因為它無線,我受不了跑步時耳機線晃來晃去,所以早就放棄聽音樂跑步這件事,雖然跑跑步機不聽音樂非常無聊,我也只能接受。現在有了SONY W273,跑步就有趣多了。但我的教練卻三不五時問我戴W273下過水沒,因為W273最大的賣點就是可以戴著下水游泳,而我又是有在游泳的人,所以禁不起教練一直問我,前幾天我就戴著它去游泳了。

我的心得是,一,現代科技真是進步,二,游泳時耳邊有清楚的立體聲真是件奇妙的事情。我知道有人說它不好用,下水一旦耳朵進水聲音就會糊掉,我倒認為這都不是問題,首先耳機要戴緊密,戴好後可以利用泳帽或蛙鏡帶把它固定住以減少手臂不小心碰到耳機而鬆脫進水的機會,再者,耳機進水也沒關係,把它甩一甩,震一震就可以(把水震掉),只是長泳的人都不喜歡游泳時被中斷,所以最好還是要一開始就要戴好。我第一次下水游了一千米,聲音都沒問題(只是會聽到自己的吐氣聲,還不小聲,聽說這就是麥克風效應),唯一的問題是我忘了換成慢一點的音樂,跑步時我聽嘻哈、揺滾、重金屬,但這種音樂游泳時聽卻讓我好緊張,導致我的划水及呼吸的頻率都亂掉。哈


雖然說W273不是多麼高檔的耳機,但新購入還是要讓它熱機個幾天(教練建議我熱機個五十個小時左右),噯,我雖然不是玩音樂的人,但熱過機後聽起來真的比剛買來時好聽很多(音質清晰度與聲音的彈性,還有遠近的立體感)。打算去買的人,別忘了要熱機嘿!

2013年6月15日 星期六

蟬的一生

一直以為蟬這種昆蟲的生命週期都差不多,大概就幾個月到一年吧!看了下面這個連結的影片才知道自己有多無知,影片介紹的是北美的紅眼蟬(這種蟬竟然有十七年的壽命!),影片拍得非常好(看得我起雞皮疙瘩),隨者影片搭配了簡短的文字說明,很容易看(其實光看影片也八成看得懂)。從154秒開始,到220秒,可以看到蟬開始蛻變到脫殼。但不是說過了2分20秒就不用看了,後面還有很精彩的,要看完。


拍攝者是大自然縮時攝影家Samuel Orr,他透過Kickstarter 這個創意專案募款平台(我比較喜歡夢想家募款平台這個詞)向大眾提出他的計劃,希望能得到大眾資金上的支持,幫助他完成他的夢想(或說計劃)。上面看到的影片是縮短版,完整的影片及文章尚未完成,Samuel Orr說現在仍需要資金來完成影片的最後階段。Samuel Orr 2007年開就就著手這個計劃,之所以要拍蟬是因為四歲時就對蟬起了好奇心,對他而言,蟬是世界上最迷人的昆蟲,但目前有關於蟬的公開資料(影片、照片、介紹)卻少之又少,於是他決定自己來。有關Samuel Orr 的Return of the Cicadas 這個專案的緣起及專案階段目標請看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