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Everything’s Eventual》裡的第十一個故事,標題照字面翻是“那種感覺,只能用法文描述”,故事裡用了法文 déjà vu一字,一般網路字典(如Yahoo)就查得到,意思是似曾相識(維基百科的解釋是the experience of feeling sure that one has witnessed or experienced a new situation previously;當一件事情發生時候,感覺上好像曾經親身經驗過,可是實際上並沒有發生過)。這篇中文版有收錄在《五把銳利的劍》裡,故事抬頭就譯為“似曾相識”。
52歲的Carol 在和先生Bill 去二度蜜月(銀婚,25週年)時一直重覆同樣噩夢,夢開始他們開著福特車前往佛羅里達,沿途中Carol 一直有déjà vu 的感覺(而且是不祥的),夢的結束則是Carol 掉下黑色頭皮屑,而且愈掉愈大片,像紙張一樣大,其中一張上竟印有德瑞莎修女,Carol 轉頭看Bill,看見的竟是Bill 的眼鏡溶到臉上,一顆眼球從眼窩裡蹦出來,喉嚨裂開,尖叫中有人搭住Carol 的肩,是Bill,原來他們在飛機上,正準備要降落。降落後他們開著租來的福特車準備前往佛羅里達,一樣的場景又開始了。
史蒂芬金迷藍色雷里斯有節譯這篇,有興趣請點這兒。
後記中,史蒂芬金指出他想表達的是地獄(Hell)的概念。在他認為,地獄就是永無止境地重覆。
Carol 噩夢中除了一路上她所看到遇到的場景外,還有她和家人及Bill 之間不愉快的畫面穿插出現:包括Bill 曾對她不忠,她曾為他墮胎,她的家人反對她和Bill結婚,她的祖母在她還小的時候給了她一條聖母瑪利亞的鍊子(而同樣的聖母瑪利亞像沿途中一直出現),她一直掛著,直到她胸部開始發育,她把那條鍊子丟了,同樣那一天她和一位男孩舌吻了。我想,這些都是她的噩夢吧--憎恨,輕蔑,罪惡感/丈夫,原生家庭,宗教。更可怕的是,它重覆出現。我認為,這些,才是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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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26日 星期五
2008年12月25日 星期四
《Lunch at the Gotham Café(葛桑咖啡的午餐)》by Stephen King
這是《Everything's Eventual》的第十個故事,也同樣收錄在金的《Blood & Smoke》有聲書裡面。Dollar Baby 計劃中也有人把這個故事拍成短片,滿血腥的。看來這個故事頗受歡迎。
Steve 有一天回家發現老婆Diane 留下要和他離婚的紙條就離家了;離婚理由不明。Steve 斷然決定把煙戒掉(這是他老婆和他在一起的日子一直要他做的,他卻做不到),於是他陷於戒煙和失去老婆的痛苦中。後來,Diane 的律師打電話約夫妻和雙方律師見個面(吃個飯)把事情解決,地點就約在Gotham Café。 Steve 的律師因母親跌斷腿無法參與會面,而Steve 則因太想見Diane 而不顧他律師的勸,決定逕自赴會。
會面當天Steve 到得太早,就在附近商店逛,買了一把傘(但當天卻是大晴天)。到了約定的時間過5分,他走進Gotham Café,行為穿著詭異(衣服上有一些血的污點)講話又有濃重口音的服務生對他大喊:跟你講過多少次了,不~准~帶~狗~進~來~來~來…,Steve覺得莫名其妙但還是在這位服務生的帶領下見了Diane 和她律師。
接著劇情就整個轉向恐怖血腥:三個人連主題都還沒談到,那位古怪的服務生就拿著菜刀向著他們那一桌走,嘴裡還咕噥著一些讓人聽不懂的話,但還是聽得出來和狗有關係。服務生 第一個目標是Diane的律師,那把大菜刀就直接砍入律師的左胸,連耳垂都給砍掉了。頓時餐廳客人一片慌亂與驚叫,接著服務生的第二刀就往律師的頭顱砍下去,所有客人奪門而出,只剩他們3人加上服務生。Steve 是服務生接下來的目標,情急之下他拉著Diane 往廚房通道跑,服務生緊追在後,嘴裡還發了瘋地喊著:你~這~狗~娘~養~的,不~准~你~帶~~狗~~進~~來~~…。兩人在廚房盡頭被後門給堵住,另一邊則是瘋服務生握著菜刀直直逼近(在這過程當中,有一名廚師為了阻擋失心瘋服務生而被開膛破 肚);此時Steve擋在Diane前面,拿著拖把與服務生對決,最後Steve用爐火上的長柄平底煎鍋把服務生打倒在地,並把他燙得滿頭水泡,但服務生還是拼命要爬起來。後來Steve終於把後門打開,倆人逃了出去。但Diane的態度不是感恩,而是警告Steve不要靠近她。Steve 火急攻心,一巴掌狠狠打下去,罵道:臭婊子,老子我可是救了你的命ㄟ。在這一巴掌驚嚇中回魂後,Daine 陰狠地回說:才沒有。隔一會兒她又開口,臉上帶著一種令Steve感到陌生的笑臉,她說:我有愛人了,好幾個,他們都比你行。接著掉頭就走了。才剛從失心瘋服務生手中逃出來的Steve 也懶得去追了。此時拿出隨身帶著的Marbllo,抽起煙來,抽了幾口,想到自己才拼了老命踢掉神經病殺手,實在沒理又開始抽煙,於是把煙丟掉,開始想起剛剛發生的事,想像著自己是那個嘴裡一直咕噥著不准狗進來的服務生,他結婚了嗎?他是把他老婆殺了才來上班的嗎?Steve 想像著自己整晚睡不著而鄰居的狗則一直嚎叫,哎,這樣子不瘋才怪。
我想故事有個重點,不管你遇到多大的不幸,在你感到痛苦難耐時可能更大的災難正降臨別人身上。史蒂芬金從來不會讓讀者猜得準他的故事,難怪好萊塢爭相改拍他的作品。
在前言中史蒂芬金提到有一年他到紐約出差幾天,有一天經過Gotham Café時看到一對夫婦不知為了什麼爭吵,女服務生等在旁邊準備點菜,此時女服務生剛好抬頭,看到金在看他們,俏皮的女服務生就對史蒂芬金做了個鬼臉。這給了金寫這篇故事的靈感。
讀完這篇才知道原來《Everything's Eventual》這本書的封面就是在描繪這個故事:當失心瘋服務生往律師左胸砍下第一刀時,鮮血噴出,其中一滴就滴入Steve 的水杯裡,也就是封面這張。
2008年12月24日 星期三
超現實驚悚短篇《The Road Virus Heads North》by Stephen King
超現實驚悚短篇《The Road Virus Heads North》by Stephen King 這是《Everything's Eventual》裡的第九故事,有人翻成「公路病毒前往北方」,也有人翻成「魔路煞星」,個人覺得後者比較貼切,唸起來也比較像是title,但「魔路煞星」又不夠特別,很容易和一般院線恐怖片混淆;「公路病毒前往北方」在這方面反倒能夠凸顯故事情節。
暢銷作家Richard Kinnell在參加一個座談會後開車返家的路上看到有戶人家在做”後院二手貨拍賣”,他看中一幅畫並把它買下,但主角在造訪他的姨媽時才發現這幅畫竟然會變,而且是隨著Richard Kinnell的路程而變,後來主角因恐懼而把畫丟掉;但它陰魂不散,一步步逼近Richard Kinnell,最竟造成Richard Kinnell的死亡。原諒我不多說故事情節,因為後來我發現網路有位史蒂芬金迷有節譯它了,有興趣請點這兒。
故事剛開始我看得很散亂也很慢,一直到Richard Kinnell帶著這幅畫去拜訪他的姨媽,我的神經才整個被挑了起來,真的有驚悚到。可是結果有點超現實又無厘頭,我不是史蒂芬金迷,所以無法欣賞這一點。撇開結局不看,史蒂芬金確實以他的文字營造了驚悚的感覺,這是從翻譯文字看不到的。故事有改拍成電視影集,網路上有片段可以點進去看(有興趣請點這兒),這個片段剛好是原文小說挑起我神經的地方,老實說,看了有點失望,那種驚悚感覺沒有了。
後來我上網google了一下,知道影集改編了很多地方,添加了很多小說沒有的東西。我想問題不是在演員,演Richard Kinnell的Tom Berenger算是有實力的老演員,也曾紅極一時;問題應該是在編劇吧!
史蒂芬金在前言說了,他確實有這幅畫,是他老婆送給他的禮物(她覺得史蒂芬金一定會喜歡這幅畫,或至少會對這幅有點反應),金把這畫掛在他的office牆上;但金的3個小孩都不喜歡這幅畫,他們宣稱當他們在金的office走動時,畫中人邪惡的眼睛會一直跟隨著他們。史蒂芬金喜歡這種描述,喜歡畫作會變的故事,於是他興起寫這故事的念頭。
暢銷作家Richard Kinnell在參加一個座談會後開車返家的路上看到有戶人家在做”後院二手貨拍賣”,他看中一幅畫並把它買下,但主角在造訪他的姨媽時才發現這幅畫竟然會變,而且是隨著Richard Kinnell的路程而變,後來主角因恐懼而把畫丟掉;但它陰魂不散,一步步逼近Richard Kinnell,最竟造成Richard Kinnell的死亡。原諒我不多說故事情節,因為後來我發現網路有位史蒂芬金迷有節譯它了,有興趣請點這兒。
故事剛開始我看得很散亂也很慢,一直到Richard Kinnell帶著這幅畫去拜訪他的姨媽,我的神經才整個被挑了起來,真的有驚悚到。可是結果有點超現實又無厘頭,我不是史蒂芬金迷,所以無法欣賞這一點。撇開結局不看,史蒂芬金確實以他的文字營造了驚悚的感覺,這是從翻譯文字看不到的。故事有改拍成電視影集,網路上有片段可以點進去看(有興趣請點這兒),這個片段剛好是原文小說挑起我神經的地方,老實說,看了有點失望,那種驚悚感覺沒有了。
後來我上網google了一下,知道影集改編了很多地方,添加了很多小說沒有的東西。我想問題不是在演員,演Richard Kinnell的Tom Berenger算是有實力的老演員,也曾紅極一時;問題應該是在編劇吧!
史蒂芬金在前言說了,他確實有這幅畫,是他老婆送給他的禮物(她覺得史蒂芬金一定會喜歡這幅畫,或至少會對這幅有點反應),金把這畫掛在他的office牆上;但金的3個小孩都不喜歡這幅畫,他們宣稱當他們在金的office走動時,畫中人邪惡的眼睛會一直跟隨著他們。史蒂芬金喜歡這種描述,喜歡畫作會變的故事,於是他興起寫這故事的念頭。
2008年12月23日 星期二
一張手寫卡片
今天回家看到一張手寫的卡片,以為是去買過東西的百貨專櫃小姐寄的促銷活動,但仔細一看是台中的好友R寄的。這真有點出乎我意外,因為R 總是故意給人她很懶的印象,我印象最深的一次是她告訴我她不喜歡運動,更別說是去健身房運動了;然後,她擺出像女王般的自豪說:我都是去三溫暖給人家運動。結果我前天意外知道她以前竟然回家每天拖地板,而且是乾濕二次。切,勤勞度簡直是我的三倍啦!
一看這張卡片就覺得很眼熟,左邊這兩張就是我們常去的Mr. 魚嘛!心裡OS:難道生意不好做到連Mr. 魚都要出紀念品送客人?但仔細一看角落,原來這是R拍的,而且她還把它製作成卡片ㄟ!厚,原來她的懶惰都是偽裝出來的啦!
這年頭除了我爸那一輩的人應該沒多少人在寄實體卡片了。所以收到R 寄來外面買不到的卡片,真窩心。看到卡片左下角那一張相片裡的那些酒,就想到,有好幾瓶我們都喝過了。左上角則有我生平第一次生吃的櫻花蝦,嗯,Yammy Yammy...
R 說我的韌性很強,嗯...,我可以不要嗎?韌性強=賤骨頭 ㄋㄟ,哈,如果不那麼耍強我可能已經為人妻人母 ,過安定的生活了。不過個性這種東西可能在我們還沒生出來之前就已形成了,要改,也很難吧!
會的,女王,我們明年都會比今年更好,加油!!
一看這張卡片就覺得很眼熟,左邊這兩張就是我們常去的Mr. 魚嘛!心裡OS:難道生意不好做到連Mr. 魚都要出紀念品送客人?但仔細一看角落,原來這是R拍的,而且她還把它製作成卡片ㄟ!厚,原來她的懶惰都是偽裝出來的啦!
這年頭除了我爸那一輩的人應該沒多少人在寄實體卡片了。所以收到R 寄來外面買不到的卡片,真窩心。看到卡片左下角那一張相片裡的那些酒,就想到,有好幾瓶我們都喝過了。左上角則有我生平第一次生吃的櫻花蝦,嗯,Yammy Yammy...
R 說我的韌性很強,嗯...,我可以不要嗎?韌性強=賤骨頭 ㄋㄟ,哈,如果不那麼耍強我可能已經為人妻人母 ,過安定的生活了。不過個性這種東西可能在我們還沒生出來之前就已形成了,要改,也很難吧!
會的,女王,我們明年都會比今年更好,加油!!
2008年12月22日 星期一
習慣
好習慣要刻意養成,壞習慣則默默形成。我們的生活大部份是由各種不同習慣組成:幾點起床,上班時會先開啟什麼軟體或工具,晚餐吃哪一家(如果你是外食者),禮拜幾運動(如果你有在運動)…。有人會說試著打破自己的習慣,不僅生活有新鮮感,有時還會有意外收獲。但,習慣的改變談何容易。
在菲律賓潛水要回國的那一天,教練問我蛙鞋好踢嗎?(我自己的蛙鞋蹼太大太長,腳踝因此常常受傷,所以我借穿教練的)我回他很好踢,也很好穿脫。但可能我自己有點內八所以兩隻蛙鞋常常打架。教練說那我要練習踢外八。那時我心裡OS,不用吧,外八?很醜耶! 結果上週六要出門時從鞋架上準備拿我很常穿的一雙鞋,才發現鞋底的外側磨得比內側多很多,從小我就是內八,鞋子外側總是很快磨到見底,那時父母有劃直線要求我練習走;長大後我想我應該已經矯正差不多了,可是看到我磨得不平均的鞋底,什麼都不必再說,我決定接受潛水教練的建議開始走外八。
生活中,我們真的被很多習慣制約了。拿我自己來講,使用牙線是我的習慣,幾乎沒有不行。有時上床後才發現還沒剔牙,我一定會爬起來把它完成 (不過我想牙醫也會贊成這是好習慣)。以前我一定天天敷臉,現在一個月難得敷兩次,結果有差嗎?可笑的是並沒有,反而省錢咧!(可見廣告商的話不能盡信,…是大部份參考就好) 護唇膏則是另一個制約,身邊沒它嘴唇就感到不舒服,所以和牙線一樣,一定家裡辦公室都要隨手可得。運動對我來講也是一個習慣,以前如果我預定運動的日期有人找我/約我,我就會很煩燥,因為習慣硬是被別人暫時變換了,結果弄得自己和朋友都不舒服;後來我想通了,懂得變通,畢竟運動又不是掛號開刀,往前往後移幾天也沒關係,不會死人啦!
你有想過你被多少習慣制約了嗎?試著打破它看看。
在菲律賓潛水要回國的那一天,教練問我蛙鞋好踢嗎?(我自己的蛙鞋蹼太大太長,腳踝因此常常受傷,所以我借穿教練的)我回他很好踢,也很好穿脫。但可能我自己有點內八所以兩隻蛙鞋常常打架。教練說那我要練習踢外八。那時我心裡OS,不用吧,外八?很醜耶! 結果上週六要出門時從鞋架上準備拿我很常穿的一雙鞋,才發現鞋底的外側磨得比內側多很多,從小我就是內八,鞋子外側總是很快磨到見底,那時父母有劃直線要求我練習走;長大後我想我應該已經矯正差不多了,可是看到我磨得不平均的鞋底,什麼都不必再說,我決定接受潛水教練的建議開始走外八。
生活中,我們真的被很多習慣制約了。拿我自己來講,使用牙線是我的習慣,幾乎沒有不行。有時上床後才發現還沒剔牙,我一定會爬起來把它完成 (不過我想牙醫也會贊成這是好習慣)。以前我一定天天敷臉,現在一個月難得敷兩次,結果有差嗎?可笑的是並沒有,反而省錢咧!(可見廣告商的話不能盡信,…是大部份參考就好) 護唇膏則是另一個制約,身邊沒它嘴唇就感到不舒服,所以和牙線一樣,一定家裡辦公室都要隨手可得。運動對我來講也是一個習慣,以前如果我預定運動的日期有人找我/約我,我就會很煩燥,因為習慣硬是被別人暫時變換了,結果弄得自己和朋友都不舒服;後來我想通了,懂得變通,畢竟運動又不是掛號開刀,往前往後移幾天也沒關係,不會死人啦!
最近發生一件事讓我覺得偶而改變習慣真的會有意外收獲:我上健身房做重量訓練時會針對不同部位的肌肉使用不同機器,通常每個部位的肌肉會有2-3種機器可以練,因慣性,我最後都會選同一種機器,作同一種動作。上週五,我發神經突然興起,改變了練腰兩側肌肉的動作,只是改變方向而已,隔天竟然很有感覺,剛開始我以為是因為前幾天潛水配重壓到的,後來想一想,確定是因為改變習慣的關係。看來,其它部位的動作也該換換了。不然肌肉習慣了同樣的姿式,練再多效果都會打折。
你有想過你被多少習慣制約了嗎?試著打破它看看。
L.T.的竉物理論(L.T.'s Theory of Pets) by Stephen King
故事從L.T.對同事自述他老婆Lulu離家開始,Lulu是不告而別的(帶了一隻狗),只留了一張紙條在冰箱上,她只說她必需要離開,沒講原因。她請L.T.不要去找她,等到她想見他時自然會找他。於是L.T.就經常在工作休息時間講他老婆和他們倆個的竉物的故事,講他們如何相遇,如何有了竉物。先是Lulu送了一隻名叫Frank的傑克羅素梗(犬)給L.T.,接著在他們兩週年結婚紀念日L.T.買了隻名叫Lucy的暹羅貓給Lulu。剛開始倆人都假裝很喜歡對方送的竉物,但日子久了卻益發和對方送的竉物不合,反而和自己買來(要送對方)的竉物感情日益加深,於是生活中很多的不開心,爭吵都和竉物有關。L.T.都跟同事講,Lulu會離開都是因為他們的竉物,他態度一派瀟灑又有點無辜。直到有一天,L.T.的同事(也是本書第一人稱講述者)邀請L.T.去他家吃飯,用餐時L.T.又講了他和Lulu及他們的竉物的故事,飯後L.T.的同事開車送他回家(因他酒駕被吊銷駕照),回家途中L.T.突然難得嚴肅/悲傷起來,他說他很想Lulu,不知道她人在哪裏?他常會猜她應該還活著,可能跑回去唱歌,或是跑去當應召女郎了,他喜歡這樣想,因為這樣想他就會覺得Lulu還活著。
原來後來Lulu的車在路邊被警察發現,車門是開著的,裡面只有一些血跡和骨頭。後來經查驗後確認血及骨頭是屬於他們的竉物狗Frank的;至於Lulu一直都沒被找到。而當時有個連續殺人犯Axe man連續殺了6位婦女,但這被發現的六件命案都是在Lulu離家前發現的。雖然沒有實證Lulu遇害了,但L.T.的心中有這樣的恐懼,只是大部份的同事都不知道,除了那位自述者。
故事不會恐怖,值得玩味的是L.T.和Lulu及兩隻竉物之間的關係。或許竉物不是讓他們分開的原因,雖然表面上看起來是這樣。或許他們之間本來就有問題了,竉物只是讓他們找到了一個可以依偎的伴,只不過這個伴(竉物)原本是自己買來要送對方的。史蒂芬金可真是幽默啊!
2008年12月19日 星期五
Everything is eventual(世事無常/難料) from《Everything's Eventual》
這是史蒂芬金這本《Everything’s Eventual》的第七個故事,也是同名短篇。
19歲的Dink Earnshaw,綴學,靠送pizza賺錢,和單親媽媽同住。Dink 就和一般那個年紀/背景的年輕人一樣,對未來不抱希望。就像大多數學校都有強欺弱的情況,Dink常被同事Skipper 欺負,直到有一天,他寫了一封信給Skipper,之後不久,Skipper離奇死亡。Dink 疑懷Skipper 的死是他造成的,但他守口如瓶。直到有一天,他坐在自家沙發看電視時接到一通自稱Mr. Sharpton 的來電,Dink 開始緊張,他認為警方已經查出是他害死Skipper的,並且要來捉他了;但Mr. Sharpton 卻說要提供他一份有前途的工作,Dink 告訴Mr. Sharpton 他已有工作,Mr. Sharpton 反譏他 - 送Pizza哪算是份工作;Dink 才發現Mr. Sharpton 知道他很多事,甚至Skipper 的事也知道。Mr. Sharpton 告訴Dink,他們是一間名叫TransCorp的獵人頭公司,專門找有超能力的人為他們做事,而這間公司要的就是這些具超能力的人幫他們除掉其他像Skipper 這樣的壞蛋,讓世界更美好。Mr. Sharpton 提供的條件是每週70塊美金,外加免費食宿,車子,娛樂及清潔婦。和Dink 原來的工作及房子相比,這樣的條件算是優渥了,再加上從來就沒有人賞識他,現在竟然有人以這麼好的條件要雇用他,他於是接下了這份工作。
剛開始Dink 完全沒有在工作,而是接受一些訓練及測試,但他總覺得在測試過程中被催眠且下藥了,經過相關人員的勸導及解說,他說服自己並開始工作了,他的工作內容是依TransCorp 的電腦丟給他的名單拼出一些奇怪符號再把這些奇怪的文字寄給名單中的人,而這樣的工作讓他很有成就感。直到有一天,他出門找樂子時看到有個傢伙在看一份新聞快報,他剛好瞄到一則名人死訊,死者的名字剛好是電腦丟給他的名單之一,好奇心驅使下他看了一下報導,知道死者並不像他所想的那麼壞。於是他忍不住又跑去找了其它名單上的人的資料,發現他們也不全然是壞蛋。此時他開始懷疑起這個他愛的工作及那個他非常信任的Mr. Sharpton。往回算一算,他一共送出奇怪文字給200 多個人,這麼一想,他其實是兇手,而且還是個mass murderer. 想到這裡他不寒而慄,他無法再這樣下去了,但他可以說不要就不要嗎?會不會他自己就是下一個該被殺的人呢?恐懼使他保持現狀。
兩個禮拜後的某一天,當Dink 正要把Kmart 的廣告單張丟到垃圾桶,突然看到傳單上有二行手寫粗體字寫著,想退出嗎?如果是,寫下“別靠我太近”是警察合唱團最棒的歌(DO YOU WANT OUT? IF YES, SEND MESSAGE “DON’T STAND SO CLOSE TO ME” IS BEST POLICE SONG)。他嚇一跳,他想,在某處,有人知道他所面臨的困難,或許真的有退出的可能。於是他開機上網,連線到圖書館,他知道他得小心一點,因為他所傳的東西都會經過TransCorp,果然,真的有人和他連線上了。於是他送出“DON’T STAND SO CLOSE TO ME” IS BEST POLICE SONG。此外,他決定利用他的超能力寫封信給他的老闆 – Mr. Sharpton。
我很喜歡這篇,故事一開始史蒂芬金花了許多篇幅以Dink 第一人稱述說他目前的工作,這營造了一種神秘感,讓你忍不住要猜到底是什麼工作?但又猜不出一個高中綴學的披薩小弟能做什麼工作值得免費食宿,車子,還有零用金,直到後來你知道Dink 有超能力,接著他發現他殺了兩百多個人,他想退出,但如何做呢?這篇故事的結構很棒,開始的舖陳也發揮了功能,結局也沒告訴你Mr. Sharpton 是否被殺?但不知道為什麼網路不太找得到這篇的討論,大部份有關這本書中的故事都是以1408 居多,可見拜電影之賜1408 成為本書最紅的一篇。
今天我補拍了書的封底,我覺得這本書的封面要攤開來看才不枉設計者的用心,您看了就知道。
19歲的Dink Earnshaw,綴學,靠送pizza賺錢,和單親媽媽同住。Dink 就和一般那個年紀/背景的年輕人一樣,對未來不抱希望。就像大多數學校都有強欺弱的情況,Dink常被同事Skipper 欺負,直到有一天,他寫了一封信給Skipper,之後不久,Skipper離奇死亡。Dink 疑懷Skipper 的死是他造成的,但他守口如瓶。直到有一天,他坐在自家沙發看電視時接到一通自稱Mr. Sharpton 的來電,Dink 開始緊張,他認為警方已經查出是他害死Skipper的,並且要來捉他了;但Mr. Sharpton 卻說要提供他一份有前途的工作,Dink 告訴Mr. Sharpton 他已有工作,Mr. Sharpton 反譏他 - 送Pizza哪算是份工作;Dink 才發現Mr. Sharpton 知道他很多事,甚至Skipper 的事也知道。Mr. Sharpton 告訴Dink,他們是一間名叫TransCorp的獵人頭公司,專門找有超能力的人為他們做事,而這間公司要的就是這些具超能力的人幫他們除掉其他像Skipper 這樣的壞蛋,讓世界更美好。Mr. Sharpton 提供的條件是每週70塊美金,外加免費食宿,車子,娛樂及清潔婦。和Dink 原來的工作及房子相比,這樣的條件算是優渥了,再加上從來就沒有人賞識他,現在竟然有人以這麼好的條件要雇用他,他於是接下了這份工作。
剛開始Dink 完全沒有在工作,而是接受一些訓練及測試,但他總覺得在測試過程中被催眠且下藥了,經過相關人員的勸導及解說,他說服自己並開始工作了,他的工作內容是依TransCorp 的電腦丟給他的名單拼出一些奇怪符號再把這些奇怪的文字寄給名單中的人,而這樣的工作讓他很有成就感。直到有一天,他出門找樂子時看到有個傢伙在看一份新聞快報,他剛好瞄到一則名人死訊,死者的名字剛好是電腦丟給他的名單之一,好奇心驅使下他看了一下報導,知道死者並不像他所想的那麼壞。於是他忍不住又跑去找了其它名單上的人的資料,發現他們也不全然是壞蛋。此時他開始懷疑起這個他愛的工作及那個他非常信任的Mr. Sharpton。往回算一算,他一共送出奇怪文字給200 多個人,這麼一想,他其實是兇手,而且還是個mass murderer. 想到這裡他不寒而慄,他無法再這樣下去了,但他可以說不要就不要嗎?會不會他自己就是下一個該被殺的人呢?恐懼使他保持現狀。
兩個禮拜後的某一天,當Dink 正要把Kmart 的廣告單張丟到垃圾桶,突然看到傳單上有二行手寫粗體字寫著,想退出嗎?如果是,寫下“別靠我太近”是警察合唱團最棒的歌(DO YOU WANT OUT? IF YES, SEND MESSAGE “DON’T STAND SO CLOSE TO ME” IS BEST POLICE SONG)。他嚇一跳,他想,在某處,有人知道他所面臨的困難,或許真的有退出的可能。於是他開機上網,連線到圖書館,他知道他得小心一點,因為他所傳的東西都會經過TransCorp,果然,真的有人和他連線上了。於是他送出“DON’T STAND SO CLOSE TO ME” IS BEST POLICE SONG。此外,他決定利用他的超能力寫封信給他的老闆 – Mr. Sharpton。
我很喜歡這篇,故事一開始史蒂芬金花了許多篇幅以Dink 第一人稱述說他目前的工作,這營造了一種神秘感,讓你忍不住要猜到底是什麼工作?但又猜不出一個高中綴學的披薩小弟能做什麼工作值得免費食宿,車子,還有零用金,直到後來你知道Dink 有超能力,接著他發現他殺了兩百多個人,他想退出,但如何做呢?這篇故事的結構很棒,開始的舖陳也發揮了功能,結局也沒告訴你Mr. Sharpton 是否被殺?但不知道為什麼網路不太找得到這篇的討論,大部份有關這本書中的故事都是以1408 居多,可見拜電影之賜1408 成為本書最紅的一篇。
今天我補拍了書的封底,我覺得這本書的封面要攤開來看才不枉設計者的用心,您看了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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